男「被判400年」冤案曝!已蹲苦牢34年 檢察官認:就是要他關到死

記者張寧倢/綜合外電報導

美國佛州1988年一名23歲男子因涉嫌武裝搶劫案被捕,檢方對他求處825年重刑,最終法院則判處400年有期徒刑。檢察官當年還說,沒有求處無期徒刑就是不想給他假釋機會,要讓他「關到死」。當局近年重新調查發現,男子極可能被錯誤指認,終於在坐了冤獄34年後,法院改判他無罪,現年57歲的他重獲自由。

▲▼美國佛州57歲男子關了34年冤獄後終於證明清白,被改判無罪後獲釋。(圖/翻攝自推特@tvradiocnb)

▲美國佛州57歲男子關了34年冤獄後終於證明清白,13日被改判無罪後獲釋。(圖/翻攝自推特@tvradiocnb)

根據美媒abc與CBS報導,佛州勞德代爾堡(Fort Lauderdale)西郊1988年6月19日發生搶案,據信有2名男嫌持槍搶劫一對男女,並且偷走受害人的車輛,當時年僅23歲的霍姆斯(Sidney Holmes)誤被指控是接應嫌犯逃亡的司機,無辜遭警方逮捕。

然而,至今這2名嫌犯仍身分未明,霍姆斯卻因為有過前科被視為慣犯,檢方對他求處825年重刑,1989年4月法院判處他400年有期徒刑。負責此案的檢察官馬格利諾(Peter Magrino)當年指出,求處這麼長的刑期就是為了「確保他在活著的時候不會被放出來」。他還說,沒有選擇無期徒刑是因為,這樣一來,霍姆斯只要關25年就能假釋了。

霍姆斯2020年向佛州布洛瓦郡(Broward County)檢方定罪完善小組(Conviction Review Unit)提交申請,宣稱自己是無辜的,當局因此重啟調查。結果發現,最初目擊者指認的證詞很有可能是錯誤、缺乏科學根據的,霍姆斯開的車與搶匪座車之間的關鍵性差異也被忽略。

經審查,獨立調查小組6名成員中有5人投票同意,霍姆斯是無辜的,定罪應該立即撤銷,搶案的2名受害人也都認為霍姆斯應該獲釋。最終,霍姆斯關了34年冤獄後於3月13日被改判無罪並重獲自由,他與家人感動重逢後受訪表示,他無法用言語表達極其激動的心情,但他的宗教信仰讓他「不抱持仇恨」,只想著要繼續前進。他補充,現在想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吃點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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