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15歲男學生開房「課後指導」 29歲女老師被判入獄33個月

▲▼戀愛,約會,男女,愛情,玫瑰,交往,婚姻,幸福。(圖/達志/示意圖)

▲女老師因和未成年者發生性關係被判入獄。(圖/示意圖/達志影像)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新加坡一名29歲女老師3年前和一名15歲男學生發展師生戀,後來還多次和對方在飯店發生性關係,直到男學生母親發現她寫給對方的情書,戀情才終於曝光,10日因性侵未成年人被法庭宣判入獄33個月,另外還有5項指控尚未獲得控罪。

法庭為保護男學生身分,所以也未公開女老師的姓名,身為數學老師的被告,2014年結識在她班上就讀的男學生,一開始因為對方數學成績不佳,所以特別給予教導與關心。證據顯示,2人在2016年3月所舉辦的全國學生軍訓練營後開始變得親密,時常互傳簡訊或是相約出遊,並於2016年11月28日至2017年12月2日期間,在女方的指導下多次發生性關係。

男學生母親幫忙打掃房間時意外發現折成心形的情書、女老師車鑰匙和門禁卡而開始起疑,再加上兒子還曾問她,「是否可以和大11歲以上的人結婚」,於2017年2月向學校提出舉報。學校進行調查後,陸續搜出女老師和學生的簡訊、合照和2分鐘長的親吻影片,最後將相關證據提交警方,並停職女老師。

辯方律師指出,女老師與男學生是自願發生性關係,並沒有強迫或威脅過對方,「她知道自己的行為不適當,但她無法果斷阻止這一切」,希望能獲得輕判。但法官認為,女老師的行為嚴重濫用家長與學生對她的信任,最後判處入獄33個月,並且終身不得再任教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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