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桃檢檢察長彭坤業關說案 邱太三發聲明澄清絕無關說

▲▼法務部長邱太三。(圖/記者吳銘峯攝)

▲前法務部長邱太三遭指捲入檢察長關說案,發聲明澄清。(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媒體報導,桃園地檢署檢察長彭坤業爆發疑似關說事件,是因前法務部長邱太三向彭坤業「陳情」,才會引爆關說疑雲。邱太三剛剛發表聲明澄清,是為了避免外界對司法機關的不當揣測,才會依法轉介陳情內容,並非介入個案。他也澄清,早就已經主動聯絡調查小組,「本人坦蕩、絕無介入個案關說」。

桃園地檢署去年查出一名醫師逃漏稅5億元,提起公訴。但法院審理期間,傳出桃檢檢察長彭坤業疑似關說,指示公訴檢察官促成認罪協商,承辦檢察官認為有異,不願接受,結果檢察長竟指示其他其他檢察官來取代協商工作。事發後引起檢察界震盪,法務部責成台灣高等檢察署調查,高檢署由襄閱主任檢察官宋國業組成調查小組,帶領台高檢檢察官許鈺茹、周士榆,一併調查。法務部長蔡清祥也於日前將彭坤業調離檢察長職務,轉任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靜待調查。

而媒體2日報導,引爆本起關說案件的人,竟是前法務部長邱太三。媒體指稱,邱太三與彭坤業為台大法律系同學,邱太三擔任部長時,拔擢彭坤業出任桃園地檢署檢察長,2人關係匪淺。彭坤業在接受高檢署調查小組調查時,主動說出是邱太三轉告此事,他才會依法辦理,並未關說。

至於邱太三也在2日傍晚發表聲明,澄清並未關說,他是收到陳情人的申訴後,為了避免外界對司法機關不當揣測,才會依法將陳情的內容,轉告彭坤業。邱太三強調,「本人坦蕩、絕無介入個案關說」。

以下為邱太三聲明全文:

針對媒體報導桃園地檢署司法個案一事,本人發表聲明如下:

第一,本人為收受陳情,陳情轉知是依據人民陳情要點,依法進行,不是介入個案。

本案係本人三月中旬收到陳情人申訴,認為公訴檢察官於本案認罪協商的進行,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455-3條第二項規定,故本人即併同陳情人書面資料,依據人民陳情要點規定非屬權責機關者移轉給權責主管機關(桃園地檢署)逕處。

第二,之所以收受陳情,是因為陳情人指稱本案已就認罪協商達成協議卻無故生變,轉知桃園地檢,僅是希望避免外界對司法機關的不當揣測

陳情人指稱本案起訴後,公訴檢察官與當事人及其委任律師同意展開認罪協商程序,雙方多次在法庭或檢察官辦公室就本案認罪條件(罪刑、罰金、沒收)進行協商,在近四個月不斷溝通討論協商後,已就本案刑度、易科罰金折算標準、罰金總額及沒收等條件達成共識,唯幾天後,公訴檢察官卻片面且未告知具體理由的表示,將不在法院審理程序完成協商。

陳情人表示詫異與不解怎會有如此轉折,其後陸續有外界熱心人士向其表示,可能是「少做了一些事」,所以檢察官才反悔。陳情人認為本人熟悉司法檢察法制,故來請教諮詢法律問題癥結,其除表示認為檢察官違反刑訴協商規定,也告知外界對檢察官此做法的猜測與建議。本人認為這類不當揣測對司法機關形象顯有傷害,故轉知權責的桃園地檢署檢察長請其注意陳情人所陳述情形。


第三,本人坦蕩,早已主動向調查小組聯繫,表達願接受調查並說明事件經過。

本案於3月23日見報後,由於對案情的相關描述與實際情況顯有落差,本人當時就主動向調查小組聯繫,表達願意接受調查,並清楚說明事件經過。

本人再次嚴正聲明,轉知陳情是依法作為,該陳情之訴求也是希望依照法律程序進行,絕無介入個案關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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