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退貨運費要自己吞?業者推「官網已載明」被消基會打臉

▲服飾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記者黃克翔攝,下同)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現在韓國服飾正夯,許多台灣女孩除了會到當地掃貨,也喜歡網購時下流行的穿搭。不過有不少人遇過這樣的情況,就是退貨了還得自行吸收運費;對此,消基會打臉業者,指出7日內退回商品解除契約,不須負擔任何費用。

據《蘋果》報導,新北一名林小姐4月22日在韓國服飾精品店,網購售價580元的帽子,到貨當天(26日)她發現尺寸不合,便在27日打給客服告知退貨,之後她到超商辦退貨時,店員卻跟她收取60元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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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姐指出,客服5月4日告知,已將退款金額退回到她的指定帳戶;但她卻發現,超商收取的60元運費並沒有一併退還,故致電詢問。不過客服只推說,官網已載明,退貨須自行負擔物流的運費,讓她覺得十分不合理,遂向消基會申訴。

對此,業者表示不便發表意見,待消基會協調,再做出後續處理。而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律師則說,依《消保法》,消費者收到商品7日內退回商品、解除契約,不須負擔任何費用,即使業者已在官網事先載明,恐怕與《消保法》砥觸。消費者可主張約定無效,而業者應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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