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成婦女想保留原姓 日本最高法院:夫婦必須同姓氏

▲日本最高法院審理「女性離婚後6個月內不得再婚」判定違憲;對於「婚後夫婦必須統一姓氏」則是做出不違憲的決定。(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蕭婷/綜合報導

日本近日一連做出2起婚姻法規修讀,判定「女性離婚後6個月內不得再婚」違憲,不過對於「婚後夫婦必須統一姓氏」則是做出不違憲的決定,讓爭取婚後保留原本姓氏的婦權團體大為挫折。據調查,近8成的職業婦女在婚後也傾向繼續保留原姓,比起25年前的18%大增了65%。

日本夫妻同姓的規定於1898年設立,當時户籍以家庭為單位登記,並只會記下丈夫的姓氏;妻子不在名冊上,需跟從夫姓以辨別戶籍。1996年的日本法務大臣諮詢機構「法制審議會」就已提交過一份改正草案,希望在登記户籍的同時就分開登記夫婦姓氏,但當時的政界以「導致家庭不和」為由不接受。

雖然法案中並無明訂妻從夫姓,但在日本傳統文化下,有96%的夫妻還是由女性放棄娘家姓氏,改從夫姓。日本有5名婦女自2011年起就積極爭取夫妻別姓,聯合向法院控告政府違憲,並要求日本政府賠償600萭日元(約160萭台幣),但她們在一審及二審中均被判敗訴。15名法官中當中只有5人支持夫妻別姓,投下反對票;其中3位關鍵的女性法官則選擇傳統的一方,力挺夫婦姓氏應該要相同。力推法案的加山惠美難過表示,「只要再3個人認同,就能變成8比7。只要再3個人。」

▲日本法律規定夫妻應同姓,雖未明訂從哪方姓氏,但傳統上都由妻子跟從夫姓。(圖/翻攝自網路)

5位原告之一、80歲的塚本京子對判決表示非常失望,「我聽到合憲判決的時候我的淚流不止,很傷心很痛苦,今後我得獨自尋找人生的方向,死的時候也不能用自己的姓。」還說「我出生時便叫塚本,死時也要叫塚本」;另一原告小國香織也說,「失去自己的姓,就像某部分的自己消失了,感到不被尊重」,並反問「如果改姓這麼容易,為什麼那麼多男人不願意?」

職業女性婚後更換姓氏在工作上有一定程度的不便,許多夫妻為保留原姓氏選擇不登記結婚,但是這也造成許多問題,例如孩子的教養權、遺產繼承問題等。因此有不少女性還是只能選擇妥協,在工作及社交場合上使用原姓,在政府文件上才用夫姓。

婚後的姓氏問題並非日本獨有,但日本是唯一現存,明文要求夫妻要同姓的國家。 有些國家如希臘、德國與義大利甚至明文規定妻子跟從夫姓是違法的。而泰國亦於2005修改法律,容許夫妻兩人可自由選擇姓氏,但子女就必須從父姓。

偏向保守派的執政自民黨指,更改現行制度將撼動日本傳統家庭的根基。相關看法認為,讓女性保有娘家姓氏將動搖家族關係基礎,危及社會穩定和諧。法律學者指出,修定夫妻別姓將影響到親子不同姓,長遠來看會導致親子關係薄弱,影響日本人重視家族血脈的價值觀。

▼日本相關團體為已婚女性爭取權利多年,仍是難以打破傳統價值觀。在希臘、德國與義大利,妻子跟從夫姓是違法的。(影片取自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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