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豪放少女搞「虐戀式性愛」 新加坡廣告人認了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新加坡一名曾經擔任廣告公司總監的郭姓男子,被控在2012年11月初及同月27日兩度與一名15歲少女大玩「虐戀式性愛」,郭男6日認罪,法官宣佈將於本月21日宣判。

新加坡媒體去年10月報導,5名男子涉嫌性侵同一名15歲少女,5人來自不同行業、不同年齡、不同國籍,共與少女發生34次性關係。法庭文件顯示,少女是在2012年中到約會網站開設帳號,謊報自己已滿18歲,並在同年10月中看到被告郭川山(35歲,音譯)的檔案。

◄SM示意照。(圖/取自網路)

郭男指出,他正尋找虐戀式性愛(簡稱BDSM)的受虐者(submissive),少女主動聯繫他,他說自己擅長於綁縛(bondage),少女則坦承只有15歲。郭男6日在庭上認罪,檢方指他的年紀比少女大一倍,也清楚知道兩人間毫無感情關係,要求法官判處12至15個月監禁

據了解,2人結識不到一周後,在2012年11月初的一個下午相約到郭男位於紅山的住處。少女脫光衣服後,應對方要求在頭上套上絲襪,剪開一個洞並蒙上雙眼。郭男接著以繩索纏繞少女身體,將她的四肢綁到自製的鐵架上,指示她坐下後對她進行口交和性交。

同月27日,2人再次相約在同一地點,少女穿上郭男準備的黑色內衣內褲,再度蒙上雙眼、頭套絲襪,郭男以雙手和木匙拍打她的屁股,隨後將少女雙手銬到她的腳踝上,2人並再度發生關係。

案情顯示,被告和少女胡搞1個月後,一名教友收到少女的露骨性虐照,通知少女的父親,少女父母後在2012年12月5日帶她到竹腳婦幼醫院檢查並報警。另外4名與少女發生關係的男子尚未認罪,他們的年齡介於26到34歲之間。(新聞來源:星洲日報、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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