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12小時遣返黃之鋒回香港 泰政府:不許影響政治穩定

▲黃之鋒被泰國當局拘留12小時。(圖/翻攝自香港眾志 Demosistō粉絲專頁)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4日晚間飛往泰國,準備到當地大學分享佔領行動的經驗,被泰國當局扣留近12小時後,5日中午被遣返香港。泰國政府發言人發表聲明指出,全國維持和平秩序委員會(NCPO)知悉黃之鋒活躍反政府運動,若泰國發生同樣運動,可能會影響與其他國家間的關係。

據《大公網》報導,泰國《民族報》4日引述國際機場官員Pruthipong Prayoonsiri稱,中國要求泰國政府拒絕黃之鋒入境,所以移民局將黃之鋒列入黑名單與驅逐出境。泰國政府發言人Lt. Gen. Sansern Kaewkamnerd發表聲明表示,知道有關黃之鋒被扣留一事,但就此事沒有收到任何特別的政策或指示。

據了解,香港眾志facebook於5日清晨發表緊急聲明指出,黃之鋒原訂當地時間4日晚間11點45分抵達,但一直未能聯繫,直到獲得泰國學運領袖秦聯豐(Netiwit Chotipatpaisal)通知,知悉他在蘇萬那普國際機場被當地入境部門拘留,經過12小時拘留後被遣返香港。據秦聯豐消息指出,他事前有接到來自中國去信施壓,曾要求與黃之鋒見面,但未獲當局批准。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5日出發泰國前表示,每個地方都有自己的法律,香港人到外國也要遵守外國法律,除了法律之外,每個國家與地方都有其出入境政策和管制,香港也一樣,有權處理外國人士進入香港特區政府,同時也會盡力保障香港人外出時的人身安全,以及在其他地方依法享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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