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在台北市南京東路上競速飆車,撞死3條人命的謝亞軒,與死者家屬調解破局後,台北地方法院召開準備程序庭,謝亞軒認為沒有「妨害公眾往來致死」只有「過失致死」,因為「我只是跟車」。而根據《刑法》,前者最高可判無期徒刑,後者最多判刑2年。
2019-03-21 13:04在台北市南京東路上飆車撞死3人的男子謝亞軒,21日上午與死者家屬進行調解,但家屬氣憤難平,拿出死者遺照要求謝亞軒當場磕3個響頭。雖然謝亞軒照做,並不斷說對不起,但透過律師表示謝家願意賠償3名死者150萬元,更讓死者家屬氣到拍桌,強調根本敷衍,怒斥「關到死」、「要你一輩子活在懺悔裡。」
2019-03-21 12:05發生在2018年10月11日晚間,台北市南京東路上21歲男子謝亞軒飆車撞死3人命案,謝亞軒接受毒品檢測結果有二級毒品反應,而他也向檢察官坦承,事發前10天有吸大麻,但事發當天並未吸食。不過台北地方法院將他以施用二級毒品累犯,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2019-02-13 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