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姓夫婦與兒子一家3口開設公司,向養雞戶低價購買已破裂之雞蛋、發霉蛋、長蟲蛋,包裝成蛋白液、蛋黃液、全蛋液等液蛋商品對外販售,5年來不法獲利近5800萬元,經桃園市調查處查獲,桃園地院審理後,依詐欺罪對蕭男一家3口判處2年至2年4月,並沒收犯罪所得,全案仍可上訴。
2024-06-29 12:07
不肖業者將破殼蛋、過期蛋品混充液蛋事件頻傳,食藥署今(30)日預告「液蛋衛生標準草案」及「液蛋產品標示規定草案」,規範作為液蛋的蛋殼型態與微生物限量,裂殼雖可使用,但須符合3大要件。新制將於2020年元旦上路,屆時若違反衛生標準,或未依規定標示,最重可處300萬元罰鍰。
2019-05-30 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