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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

化粧品嚴重不良反應「限15天通報」 違者新制可罰100萬

未來化粧品管理要變嚴了!衛福部食藥署日前公告3項草案,配合5月2日新通過的「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及消保法,要求業者在發現產品有風險時,應在15天內通報主管機關並啟動回收與追溯機制,未依規定辦理者,最高可處100萬元罰鍰。

「純天然」化粧品攏係假 沒認證亂標...新制重罰20萬!

越來越多市售化粧品為了衝買氣,標榜使用「純天然」成分。為了保障消費者權益,食藥署擬訂定「化粧品含天然成分標示及廣告管理原則」,未來若未經過國際認證就亂標「天然」,就涉嫌標示不實,最高可處10萬元以下罰鍰。

化粧品「禁用動物實驗」2019年上路 食藥署新增8配套

衛福部食藥署今(14)日發布訂定「化粧品或化粧品成分安全性評估申請動物試驗辦法」,為化粧品在非不得以下需做動物實驗訂出申請辦法,全文共8條,預定2019年11月9日上路,屆時業者若未經申請又做動物實驗被查獲者,將可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27條,最高處15萬元罰鍰。

衛福部慢8年!化粧品含防腐劑標準 2014年初公告

針對化妝品含有防腐劑「MI」及「MCI」,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8日下午在立法院8樓召開記者會表示,《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施行已有40年,許多條例需檢討,對於「MI」及「MCI」導致濕疹,至今無不良反應,承諾會參考國際標準訂出管制,預計2014年初正式公告,對比歐美等先進國家整整慢了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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