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一名羅姓男子在瓦斯行上班,每天上班12個小時,日薪1500元、月薪約3萬3000元,他工作3年多後離職,卻發現趙姓老闆居然沒幫他保勞保,而且平常加班也沒有加班費,因此提告要求老闆給付,趙姓老闆則辯稱羅男只是臨時工,沒有勞保、加班費等問題,但法院根據瓦斯行會計的證詞,判老闆須付給羅28萬餘元。
2023-11-30 11:10高雄一名翁姓婦人到超商利用ATM存款3萬3000元,但因鈔票張數超過ATM能接受的數量被吐出,翁婦沒注意就離開,排在後方的王姓男子涉嫌將3萬3000元「一併取走」,被翁婦提告,王男在警詢時坦承拿走這筆錢,到了地檢署卻翻供,表示「不記得」,但仍遭起訴。一審法官認為,檢方所提的證據及論述僅能證明翁婦存款交易失敗,鈔票遭人取走,但無法認定是王男取走,因此判他無罪。全案上訴後,高雄高分院認定是王男拿走鈔票,依侵佔罪判他罰金8000元。
2022-07-18 1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