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商家免招標延10年營運期!延約方式霧裡看花 前交長揭問題點

▲▼桃園機場,旅客,服務。(圖/桃機)

▲桃園機場針對疫情期間維持營運虧損商家延長營運期、減收權利金。(圖/桃機)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桃機、松機將對疫情配合政策虧損商家延長營運期、減收權利金,最多延10年或9年營運期,遭質疑未經招標開後門,不過桃機並未具體說明延約9年或10年如何計算。交通部前部長陳建宇表示,疫情為不可抗力因素應補償,但做生意沒全贏的,天災造成虧損雙方都要吸收,如何補償才合理,桃機應要釋疑。

機場因應疫情影響將延長商家營運期,不過有業者一口氣可延長9到10年營運期,讓北市議員徐巧芯質疑未經招標開後門,徐巧芯昨(10日)在臉書指出,一般程序要進行公開招標,廠商各憑本事、公平競爭,憑什麼讓廠商只因為施作休息區、免治馬桶,就可延長這麼多年的營運期,跳開招標流程?甚至減收權利金?一屆總統也才當4年,交通部一個點頭就可以延約9年,怎麼想都不合理。也有網友質疑有「貓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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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機公司表示,過去3年受疫情影響,運量雪崩式下跌,機場商業服務業者在收入劇減下仍配合政策維持機場營運不中斷,承受巨額虧損,疫情期間政府亦提供邊境產業紓困補助維持業者營運動能;考量疫情屬於非可歸責雙方之不可抗力情事,基於夥伴風險分攤精神,依據契約規定,並參考促參法等相關法規的精神,建立延約計算公式後,並依照個案條件及財務報表等資料核實檢核、依照公式務實計算合理年期。

不過針對最長可延約9年或10年如何計算出來,桃機公司不願進一步說明。

▲▼桃園國際機場二航廈昇恆昌免稅商店。(圖/記者湯興漢攝)

▲桃園國際機場針對疫情維持營運虧損商家將延長營運期。(圖/記者湯興漢攝)

交通部前部長陳建宇則表示,機場與BOT(含ROT,或OT)廠商合約開始簽訂前,會有營運年限、財務計畫,包含收入和支出、利潤等會有相關數據評估,發生疫情在法律上為不可抗力事件,依合約,不可抗力事件應該給予補償,但問題癥結點在於補償金額應該給多少、填補虧損多少。

陳建宇表示,疫情期間機場推出補助和減免費用等措施,讓商家撐過營運沒有產生過度虧損,疫情後重新營運期應該要提出合理補償機制,是否要比照以前收入,仍須提出財務計劃比較,做生意沒有全贏的,也有風險係數,都要納入議題評估考慮。

陳建宇認為,若根據原來財務計畫一年應該要有多少收入,疫情發生後,沒有達到預期收入部分,因屬不可抗力因素,機場和商家雙方都要吸收,補助商家是讓虧損不會加大、擴大,讓商家可以維持營運,疫情期間對業者的補助和減免相關費用,這幾年已經填補過了,應該要扣除掉,疫情影響3年,後面則可再延長3年,這樣才合理,若疫情期間補助不足的還可以再談,維持業者少虧或不會虧損狀態,天災風險導致虧損部分,機場和商家雙方都要面對。

另外,陳建宇也指出,疫情期間廠商也應該有避免損失擴大的因應作為,其因而節省的成本,也不得列入求償範圍、以換算為請求展延的營運期限。

▲▼桃園國際機場二航廈昇恆昌免稅商店。(圖/記者湯興漢攝)

▲桃園國際機場針對疫情維持營運虧損商家將延長營運期。(圖/記者湯興漢攝)

陳建宇強調,既然外界針對延長營運的年期有疑慮,桃機應該要清楚說明和釋疑,避免不必要誤會;此外,此次桃園機場與BOT(含ROT,或OT)廠商延約,更是公司治理重要事項,如桃機未提送董事會審議通過,應該儘快補辧完成法定程序。

桃園市國際機場產業發展協會常務理事詹成吉表示,機場商家延約依據財政部民國110年公布疫情虧損延長合約公式計算,根據疫情前民國106年到108年的平均損益賺多少,以及109年到111年虧損多少,套入公式計算彌補金額,依個案換算延約年限。

詹指出,這期間還有商家負擔機場設施建設、養護,譬如育嬰室、候機室、觀景台、廁所、敬老接送等服務,都是業者投資興建的,以義美為例,剛花3億元投資觀景台就遇到疫情變成蚊子館,且配合政策,商家營運不能中斷、不減薪不裁員,業者希望政府能賠償錢,但機場用延長營運期方式,政府可以不用出一毛錢,透過延長營運期機制讓業者慢慢把虧損賺回來。

詹成吉表示,當時機場商家配合政策維持國門維持營運,但國境封鎖3年,政府政策造成商家很大虧損,政府要不要賠償?業者可訴諸法律要求賠償,政府採延長合約方式補償,商家不但要提出財務報表,且要符合營運不中斷且有虧損等條件,延約計算也有會計師簽證,財政部訂定計算公式也有天花板上限,不可超過原本合約營運期,且計算未納入通膨和物價調漲等因素,商家延長合約能不能把虧損賺回來仍是嚴苛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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