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掰掰!掉2條魚害3人慘摔 阿婆轉身「寶出新高度」下場超慘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你們車禍,和我有什麼關係?」台中市自由路三段10月21日下午發生一起特殊車禍案,68歲的陳姓阿婆當時逛完建國市場騎車返家,不料途中機車上的2條魚竟然「脫鉤」掉在馬路上,導致後方2名機車騎士閃避不及慘摔;離譜的是,阿婆發現魚掉了後立即調頭、逆向騎回現場撿魚,見到2名騎士摔傷也不聞不問,魚撿到手了旋即離開,為此吃上肇事逃逸、過失傷害等罪責,駕照也遭依法吊扣。

▲▼婦人用機車載魚,卻意外讓後方騎士摔車。(圖/記者陳玉翻攝)

▲阿婆的魚掉了,害後方2部機車慘摔。(圖/記者陳玉翻攝)

監視器畫面拍下,陳姓阿婆買完菜後騎車行經自由路三段,但途中車上的2條魚卻不慎掉到馬路上,後方2台機車閃避不及當場相撞,造成3人受傷;而阿婆在往前騎了約百餘公尺後發現剛買的2條魚不見蹤影,這才意識到可能是剛剛掉了,逕自在車道上調頭逆向,騎回現場「找魚」。

受傷的3人見到肇事阿婆回頭撿魚,當場起身將她攔下,直呼「阿婆你的魚掉了,害我們反應不及摔車受傷,你不能走,如果現在走了你就是肇事逃逸!」不料阿婆聞言後仍是一臉淡定,還語出驚人地說「我的東西掉了,你們車禍和我有關係嗎?」隨後將地上的魚撿起,不顧受傷的3人勸阻逕自扭頭離去。

事後警方接獲通報,透過監視器畫面追人並通知阿婆到案,她驚訝地表示,自己的魚確實是掉在馬路上,當下只是回頭去找魚,並未碰觸到後方2台機車,會發生車禍根本跟她沒關係,怎麼會違法?警方解釋,2台機車是為了閃避突如其來的掉落物才會碰撞倒地,從法律上來看「阿婆掉魚」跟整起車禍有相當緊密的因果關係,儘管未直接與傷者碰撞,但也不能因此撇掉刑責。

阿婆聞言後仍然持續狡辯,供稱自己不懂法律,根本不知這樣子會觸犯刑法;交通分隊長蔡興邦表示,「本案駕駛對於交通法規的認知不足,惟有疑義理應由警方處置現場,而不是以自己的認知來處理事情,且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沒有自行研判肇事責任的權利,即使無任何肇責也不能不協助救護傷者,否則撞人後致人死、傷而逃逸,即觸犯刑法185-4條明文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事後已依法向阿婆追究肇逃、過失傷害等刑責,並將其駕照吊扣,後續阿婆還得面臨民事賠償責任。

▼阿婆辯稱自己不懂法律才會先行離開,事後仍遭警方追究肇逃、過失傷害刑責。(圖/記者陳玉翻攝)

▲▼婦人用機車載魚,卻意外讓後方騎士摔車。(圖/記者陳玉翻攝)

▲▼婦人用機車載魚,卻意外讓後方騎士摔車。(圖/記者陳玉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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