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團邊境拿「中國護照」 法律規定成慣例...真正原因曝光!

▲琿春口岸,中俄邊境。(圖/翻攝自大陸網站)

▲琿春口岸。(圖/翻攝自大陸網站)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顏姓男子因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入境俄羅斯旅遊,回台後因此遭註銷戶籍。不過事實上,台灣團參加中俄邊境旅遊,使用這種一次性旅行證件已是慣例,也是大陸法令的規定,目的是避免兩岸出現「國與國」關係,

台灣和大陸關係微妙,中國大陸於1998年6月3日發布「中俄邊境旅遊暫行管理實施細則」,其中第25條規定,「台灣居民參加中俄邊境旅遊,需向組團社或代辦社報名交費,然後由本人到該地市、縣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旅行證件。公安機關簽發給一次旅遊有效的護照,由邊境地區的組團社統一辦理出境手續。台灣居民持有的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件仍由個人保存。」

依照對岸相關規定,目前中國大陸靠近海參崴,並可核發一次性護照的口岸有黑龍江省綏芬河市和吉林省琿春市,此次顏男持有的對岸護照,便是僅限琿春市使用的一次性旅行證件,內頁也有相關註記,無法當作普通護照使用。

具體程序方面,這種一次性證件的辦理方式是,由大陸當地人員帶台灣團員到公安局辦理,台灣遊客出境時使用台胞證,入境海參崴時則持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一次性旅遊護照通關,回程時相同。

根據中央社報導,這項規定主要是為了避免兩岸產生「國與國問題」,假如台灣團員用台胞證出境後,卻使用中華民國護照入境俄國,豈不等同承認中華民國存在。另外為了避免往後產生困擾,這本一次性護照使用後通常會繳回,無法當作紀念品。

另一方面,目前持中華民國護照前往俄國需申請簽證,費用大約4000元,且相關流程曠日廢時,但在對岸申請一次性護照只需要大約700多元台幣,手續相對簡便,因此台灣團赴中俄邊境旅遊,採取此種模式早已行之有年。

▼中國法令規定,台灣旅客經中國邊境到俄羅斯旅遊,需要申請一次性旅行證件。(圖/CFP)

▲琿春口岸,中俄邊境。(圖/C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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