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航為何低頭道歉?美律師:非超售趕下機要負民刑事責任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美國聯合航空(United)11日國內線航班動用航警請求不願離開的亞裔乘客下機,總裁穆諾茲(Oscar Munoz)事後出面道歉。對此,美國航空法律師洛魯索(Joseph LoRusso)表示,航空公司若未有超售的情形而趕乘客下機,恐將負起刑事和民事責任,以及一連串的法律訴訟。


 ▲遭聯航強行拖下機的亞裔醫生。(圖/翻攝pokernews網站)

聯航事件爆發後,美股聯航股價已跌3.7%左右,聯航市值將蒸發8億美元(約新台幣244億元),總裁穆諾茲原先指責乘客態度惡劣,卻改變了立場,發布聲明指「沒有人該受到這樣不合理的對待,向所有顧客表達深深的歉意。」

律師洛魯索表示,根據聯邦法律,航空公司有權超售機票,以應對乘客買了機票卻又不登機的情況。當航空公司出現超售時,乘客可選擇自願下機和非自願下機,自願下機是乘客自願讓位,航空公司會賠償「代金券」;非自願下機為航空公司有權通過內部機制,根據乘客狀況如艙位和機票費採先後順序,若乘客拒絕,航空公司有權調動執法人員要求下機。

洛魯索指出,聯航若以超售原因迫使乘客下機,在法律上可站得住腳,但問題是執法人員所使用的「武力」是否合理;而且,聯航高層已說明這架航班未有超售機票的情況,僅是為了讓員工方便搭機,因此無法獲得聯邦法律賦予的權力。他表示,聯航有可能需要面對刑事和民事責任所導致的法律訴訟。

▲聯航CEO穆諾茲再度發聲道歉,稱「沒有人應受到如此虐待」。(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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