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today > 熱搜關鍵字 >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草案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草案

立院三讀租賃條例 房東收押金不得超過2個月租金!

為改善惡房東問題、健全租賃市場制度,立法院院會28日三讀《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條文明定,房東向房客收取押金,不得超過2個月租金之總額,且應於租賃契約消滅、承租人返還租賃住宅及清償租賃契約所生之債務時,返還押金或抵充債務後剩餘押金;另外,未來若房東將房屋委託包租、代管業者,租金6000元以下免納綜合所得稅。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