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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治療

性虐拘禁妻子要強制治療 他喊「肺腺癌4期」法官不甩

羅姓男子前科累累,早在1977年前就曾開計程車載婦女到涵洞姦殺棄屍,遭判刑14年。2007年又持老虎鉗、美工刀等凶器囚禁性虐陸籍林姓妻子,遭判刑7年定讞。羅2015年服刑完畢後繼續入監治療,2019年雖一度停止強制治療,到台中某醫院實施身心治療和輔導,但羅男又發生舔病友胸部、掐臀、讓病友替他手淫的行為,再度被送入監獄強制治療迄今。羅男雖表示自己罹肺腺癌4期,要求「不要再治療」,但法官認為他再犯風險高,判他從今年7月31號繼續執行1年。

7度性侵看護害墮胎!惡男坐牢不認罪 還告監所搞砸他的假釋

新北1名葉姓男子2006年到2008年間7度性侵祖母的外籍看護,被依強制性交等罪判刑12年定讞,目前仍在服刑,監所依法在葉男出獄前評估他的再犯風險高低,結論認定葉男在獄中應繼續治療,葉男不甘喪失假釋機會,提告要求監所停止在獄中違法對他做「心輔課程」強制治療,另應賠償他無法報請假釋的身心損害,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葉男敗訴確定。

性侵累犯不服強制治療 批「違反無罪推定」被法官打臉

新北男子林嘉彥先前犯性侵案入監,假釋後接受輔導治療期間,又於去年涉性侵女網友,被新北地院裁定應強制治療至再犯危險顯著降低為止,林男抗告認為僅憑仍在偵辦的案件就要他強制治療、沒考量他展現改過向善決心,已違反無罪推定原則,高院指林男不配合輔導,且有「女生都很隨便」的偏差觀念,經專家評估再犯風險很高,駁回林男抗告確定。

強制工作釋憲聲請人無法翻案 律師:難探知原因

大法官10日宣告強制工作處分違憲,相關法規即日失效,但這次36位的釋憲聲請人,不可據此聲請非常上訴救濟,代表這些人尋求非常上訴或國賠已無望。

影/柯賜海抗議服刑又強制工作 大法官宣告違憲|行動法庭 第151集 完整版|行動法庭 第151集 完整版| 周宇修 林映姿 李艾倫 2021.12.14

柯賜海不滿服刑前被要求強制工作,有相同遭遇的30多人分別聲請釋憲,大法官併案處理作出釋字第812號解釋,宣告刑法第90條等關於強制工作規定違憲。

【屏東挖眼】為何精神病患趴趴走?社區強制治療人力、經費不足

精神病患趴趴走,法律與社區精神醫療系統出了什麼問題?5日在ETtoday新聞雲《行動法庭》節目上,精神科醫師楊聰財指出,雖然《精神衛生法》有明文「社區強制治療」相關規範,但因為欠缺人力與經費,導致法律未能落實。

影/屏東超商挖眼男若判無罪 司法精神病院強制治療是出路?|行動法庭 第141集 完整版|黃致豪 楊聰財 2021.10.5

只因勸他戴口罩,屏東超商女店員遭男挖眼毆打!為何嚴重精神病患會在社區出沒,持續犯案?台灣的法律和社區精神醫療系統,究竟出了什麼問題?《行動法庭》邀請精神科醫師楊聰財、律師黃致豪,探討為何嚴重精神病患能在社區趴趴走,持續犯案?

性侵再犯之虞強制治療 大法官:警告性解釋,3年內全盤檢討修正

《刑法》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均規定,性侵犯若經評估有再犯之虞者,須接受強制治療,直到再犯之虞顯著降低,才可出獄。大法官31日做出警告性解釋799號解釋,認為制度原則上沒有違憲,但未設定最長治療期限則有違憲之虞;另外制度內未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機會,則屬違憲,2年內必須檢討修正。

快訊/性侵犯「無限期強制治療」不違憲 大法官:3年內要完成修法

《刑法》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均規定,性侵犯若經評估有再犯之虞者,須接受強制治療,直到再犯之虞顯著降低,才可出獄。有2名法官與多名當事人,認為這樣的規定形同無限期關押,嚴重侵害人權,因此聲請釋憲。司法院大法官31日作出釋字799號解釋,宣告強制治療未設限的規定不違憲。

潘維剛/長榮女大生被性侵殺害 性侵犯強制治療刻不容緩

性侵害犯該不該强制治療?這一法律議題最近因為台南長榮女外籍生被性侵殺害,又浮上枱面。這項爭論已經十幾年,不能再拖下去了!司法院憲法法庭於日前舉行言詞辯論,討論《刑法》第91條之1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1之1強制治療保安處分規定的合憲性。

給說法/【性侵犯強制治療釋憲】強制治療過度侵害人權嗎

性犯罪之加害人得施以強制治療的規定,雖說是為維護社會秩序,並對加害人給予醫療照護,屬於保安處分的一種,但是在實務上卻有不少問題產生。因此,憲法法庭於2020年11月3日進行此釋憲案的言詞辯論,將於明年1月宣告結果。

吳景欽/【性侵犯強制治療釋憲】怎麼改才合憲

對於性侵害犯的刑後強制治療,大法官於11月3號進行言詞辯論。由於刑後強制治療必須到再犯危險明顯降低為止,除了有不明確的問題外,更無最長期間限制,違反絕對不定期刑禁止的原則。到底刑後強制治療要怎麼改,才能消除違憲之疑?

江鎬佑/【性侵犯強制治療釋憲】人身自由與社會不安孰輕孰重

台灣社會對於性犯罪者相當厭惡,而就在這樣的社會氣氛下,一個對於性侵犯權益的釋憲申請案進到了憲法法庭,並且將在11月3日展開言詞辯論。本釋憲案的結果,直接影響目前受強制治療者的人身自由,副作用恐影響人民社會安全、治安,與對司法的信賴。

縱狼出柙?猥褻少女強制治療9年...黔驢技窮 再犯率45%竟獲釋

彰化一名盧姓男子,13年前闖入民宅猥褻一名少女,遭判刑判處1年徒刑,另與詐欺及妨害自由等案件合併執行3年5月,2011年6月縮短刑期執行完畢,但他並沒出獄,轉向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進行強制治療。11日台中高分院依據評估決議結果,認為盧男再犯危險已顯著降低,裁定准予停止強制治療,盧男可重獲自由。

提供手遊、飲料趁機性侵猥褻男童 台南噁心大叔被起訴

1名張姓男子被控涉嫌在台南校園多次性侵猥褻至少3名國小男童,台南地檢署偵查終結,除依法起訴外,並向法院請求將張男強制送醫治療。

安親班狼師刑滿 最高法院准強制治療到改善為止才出獄

曾在雲林開設安親班性侵女童的康姓男子,出獄後到台中市開音樂教室,又對2名女童性侵,遭判刑6年定讞。他在監5年多即將出獄,但檢方認為他有再犯之虞,聲請強制治療,台中高分院裁准強制治療。康男不滿,提出抗告,但最高法院審理後,也裁准對康男強制治療,直到再犯危險顯著降低為止,才能出獄。

惡媳虐死公公「有強制治療必要」 法院裁定交保但24小時住院

台北戚姓女子被控連續2天對97歲公公暴打、沖冷水致死案,士林地院原本裁定羈押戚女,同時命戚接受精神鑑定,鑑定結果日前出爐,戚女「有強制治療的必要性」,法官11日上午開庭後裁定,讓戚女10萬元交保,由家人陪同就醫,但戚女須24小時住院,不能自由進出,直到18日開庭時,才能再由家人陪同出庭。

「去年0票今年6票」檢察官及時擋下 性侵慣犯繼續強制治療

犯下多起性侵案的盧姓男子服刑後接受強制治療,今年3月通過鑑定評估。彰化地檢署檢察官卻發現,盧男前5年評估都未通過,前1年還獲0票,今年竟獲6票同意,立刻申請第2次鑑定,經評估後確認盧男未通過,仍應持續接受治療。盧男不服上訴聲明異議,但法官認為檢察官依法有據,無執行指揮不當,將盧之訴駁回,全案可上訴。

邱曉華/精神疾病不是免刑金牌 但需社會投注更多關心

每四人中就有一人可能正面臨精神方面的問題,保護精神疾病患者人權與維護社會大眾安全,往往處於權利衝突的兩難。將精神疾病患者完全排除與隔離於社會群體外,不只剝奪了他們可能痊癒的機會,大眾的無知與無感,也為社會帶來了無形的風險。

矯正治療3年無效!性騷擾慣犯又襲胸氣質熟女 這次檢方怒了

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因多次犯下性侵案件,最後被判必須接受強制矯正治療,直到在醫院治療3年多後,士林地院2014年裁定他可以停止治療離開,但沒想到他依舊沒有悔改,今年4月初在松山火車站搭公車時,對車內一名40歲熟女襲胸。士林地院審理後,依《性騷擾防治法》判他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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