幣安創辦人認「違反洗錢法」!被美檢求刑36個月

▲▼加密貨幣,虛擬貨幣。(圖/免費圖庫pexels)

▲現在虛擬貨幣十分流行,幣安是全球最大的加密貨幣交易所。(示意圖/免費圖庫pexels)

文/中央社

全球最大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Binance)創辦人趙長鵬承認違反美國反洗錢法,遭檢方求刑36個月,聯邦地區法院將於4月30日宣判。

路透社報導,趙長鵬去年11月承認違反美國反洗錢法,並辭去執行長一職,幣安公司則同意支付43.2億美元。西雅圖法院預計4月30日宣布趙長鵬的判決。

美國檢方告訴華盛頓西區聯邦地區法院:「鑑於趙長鵬蓄意違反美國法律的程度及其後果,處以高於(量刑)準則的36個月是合理的。」

▲▼比特幣、虛擬貨幣、Bitcoin。(圖/免費圖庫pakutaso)

▲趙長鵬坦承違反洗錢法,美國檢方求處36個月有期徒刑。(示意圖/免費圖庫pakutaso)

根據聯邦量刑準則,趙長鵬面臨最重18個月刑期,他已同意不會對上看18個月的刑期提出上訴。趙長鵬已在美繳交1億7500萬美元保證金獲釋。

有關當局指出,幣安未能通報有關巴勒斯坦伊斯蘭主義組織哈瑪斯(Hamas)、蓋達組織(al Qaeda)以及伊拉克與黎凡特伊斯蘭國(Islamic State of Iraq and Syria,ISIS)等美國所謂的恐怖組織超過10萬筆可疑交易。

當局還說,幣安也未通報與專門出售兒童性虐待資料網站有關的交易,且是勒索軟體收益的最大接收方之一。

趙長鵬同意支付5000萬美元,並停止參與幣安的營運。趙長鵬於2017年創立幣安。

幣安則被處以18.1億美元的刑事罰款,並遭沒收25.1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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