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影響2.5噸日本食品賣不掉 無良老闆改期限...100萬換緩起訴

▲▼食品行竄改有效日期             。(圖/記者陳宏瑞攝)

▲專案小組在食品行查獲竄改有效日期的商品。(圖/記者陳宏瑞翻攝)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家販賣日本進口商品的食品行,去年5月間因疫情生意不好,吳姓老闆娘和劉姓老闆竟叫兒子竄改食品的有效期限後,再販賣給不知情的下游業者,衛生局稽查時發現,查扣1000公斤的逾期食品,後來又陸續下架回收了1500公斤的食品,檢方偵辦時吳、劉坦承犯行,檢察官考量兩人沒有前科,一時失慮才犯罪,給予兩人緩起訴2年處分,但需繳納公庫100萬元。

▲▼食品行竄改有效日期             。(圖/記者陳宏瑞攝)

▲食品行竄改有效日期。(圖/記者陳宏瑞翻攝)

檢方指出,吳女和劉男兩人共同經營食品行,去年疫情期間,因生意不好,進口貨品根本賣不出去,倉庫越堆越滿,兩人竟叫兒子印製新的日期標籤,貼在過期軟糖、和果子、蛋糕、夾心餅乾等食品上,以80到170元不等的價錢,再賣給不知情的下游業者。

今年1月21日,高雄地檢署指揮保七總隊會同衛福部、高市衛生局等單位前往兩人的公司和營業場所搜索,當場查扣過期食品1000公斤,事後也陸續從下游通路下架回收了1500多公斤的過期食品。

▲▼食品行竄改有效日期             。(圖/記者陳宏瑞攝)

▲專案小組在食品行查獲竄改有效日期的商品。(圖/記者陳宏瑞翻攝)

檢、警偵辦時,吳女和劉男坦承犯行,也配合衛生局回收和銷毀過期的食品,檢察官審酌兩人兩人沒有前科,僅因一時失慮才犯罪,但犯後態度良好,因此給予緩起訴2年的處分,但兩人和公司共必需支付公庫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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