攏係假!「台大陳妍希」其實偷巧克力 警私了還編故事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切攏係假!台灣大學1名財金系蔡姓女同學,因長相酷似藝人陳妍希,在過年前遭人騙走生活費,沒錢吃飯的她,直至遇到大安分局羅斯福派出所長、員警的協助才走出陰霾,事後便常到派出所當志工,還寫明信片問暖,沒想到這案情不簡單,其實是女大生到超商偷竊被抓,警方到場不但沒受理還「私了」,甚至把案情編造成溫馨故事,連照片都是「假的」。

這名被稱為「台大陳妍希」的21歲蔡姓女大生,是在1月底時,被人用遊戲點數騙走4000元生活費,當天她2天沒吃飯,獨自坐在公館捷運站外,後來羅斯福派出所長和巡邏員警發現,就買吃的給她,還幫忙找到打工的機會。蔡女為了感謝他們,於是時常到派出所當志工,過年過節還不忘記寫明信片,並表示遇到所長和員警是一件幸運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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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是一件溫馨感人的故事,但昨天有爆料指出,蔡姓女大生當天在便利超商,拿了價值39元巧克力忘記付帳,就恍神的走出去,店員隨即報警處理。儘管蔡女事後已經道歉,並和超商達成和解,但偷竊屬於公訴罪,必須依法辦理,不料,受理羅斯福路派出所林姓小隊長卻吃案,還捏造案情,提供假照片給媒體。

現在被揭穿後,台北市警局大安分局督察組長汪大宇指出,原本被記嘉獎的派出所長和員警將會被懲處,同時也會依法調查整起案件始末。至於真正的當事人竟就是誰?汪表示,基於個資法不便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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