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麟洛鄉長蔡志和任內辦理勞務向廠商索賄57萬元,事後交回犯罪所得,但被監察院依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對他開罰60萬元;屏東執行分署受理案件,發現他有一張繳費期滿保單,徵得蔡本人同意後終止保險契約,不足部分由家人代繳,成功追回該筆罰款。
2024-05-14 12:52
曾是民進黨籍屏東縣麟洛鄉前鄉長蔡志和於擔任鄉公所祕書與鄉長任內,利用發包鄉內國小學童安全通學步道工程機會,收賄400萬元,被判刑8年定讞,屏東地檢署通知他入監服刑,卻未到案,懷疑已經潛逃出境,已發布通緝。
2021-03-19 10:38
屏東縣麟洛鄉前任鄉長蔡志和、李新煌,2人於辦理多起鄉內道路工程採購案,收受承包商得標賄款,合計收賄710萬元,一二審均將2人分別判刑8年、7年。李男未上訴,已經先行定讞,至於蔡男則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14日駁回蔡男上訴,全案定讞。
2021-01-14 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