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現陳俊翰遺志 綠委、障礙者團體共推《障權法》修法草案送審

▲▼民進黨立委洪申翰、林月琴、范雲、郭昱晴舉行「追求理想,不被障礙所限!障權法修法刻不容緩」記者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洪申翰、林月琴、范雲、郭昱晴召開「追求理想,不被障礙所限!障權法修法刻不容緩」記者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人權律師陳俊翰日前離世,讓罕病藥物給付、障權法修法等議題再度受到關注。民進黨立委洪申翰、林月琴、范雲、郭昱晴1日邀請障礙者團體,共同向行政院訴求,院版草案必須納入落實CRPD、合理調整,及增加無障礙交通、自立生活精神相關條文,並要求行政院盡速傾聽障礙者需求,盡快將障權法院版草案送入立法院審議。

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理事長林君潔感嘆,今年是CRPD內國法化第10年,但仍未見有太大改變,障礙者無法參與決定和自己相關的政策,許多服務不切實際無法落實,導致障礙者依然走投無路,無論是人力服務的需求或是合理調整都要告到法院一一請求返還權利,希望能重新檢討並且建立個人協助服務專章,以個人為中心提供適切服務。

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副理事長劉家承認為,目前即便違反現行《障權法》或建築物無障礙規範要求,主管機關也沒有強力執行法律並要求業者改善,仍有許多縣市無動於衷,中央也無法督促,希望障礙者社區居住、自立生活不要淪為口號,障權法增加條文或專章,請給予青年、穩定就業的重度障礙者,提供人力支持花費的補助,讓障礙者能夠順利融入社會。

「已經開了十五年的老爺車,要好好修法,不然是跑不動的!」鄭豐喜基金會身障權益行動總監黃俊男說,今天從桃園來台北開記者會,就是希望台灣可以讓身障者好好有尊嚴活著。黃俊男提到,《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是跟身障者權利非常相關的法令,黃俊男強調,障礙者自身參與非常重要「沒有我的參與,不要為我做決定!只要有關我的事情,我都要來參與!」

會中,民進黨立委林月琴提到,針對對身心障礙者的歧視行為,應考慮明定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請求權基礎。此外,有關個人助理制度有關服務內容、時數、預算、與使用者需求等要素,應再次開啟協商達成立法共識。另外,有關無障礙環境的條文,行政院也要再凝聚民間團體專家學者共識。

立委范雲直言,《障權法》已17年未大幅度修正,尤其我國在2017年簽訂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早該全盤檢視障權法,提出符合國際公約的新版本,臺灣目前有超過120萬名身障者及500萬名身障者家屬,然而,政策決策過程時常缺乏障礙者的參與,「障礙者應該要能自己做決定。」

郭昱晴說,障礙者參與決策是最重要的一點。當前如公共設施使用需照顧障礙者權益,人格權與教育、應考、就業、居住、遷徙、醫療等權益,條文修正要與時俱進,任何地方都不應受歧視對待。希望在本次會期,能與行政院一起盡快有完善的版本來修法。

洪申翰則強調,障權法修法只是俊翰律師遺志的一個部分,賴清德副總統曾在俊翰律師告別式提到,民進黨團隊會一一落實俊翰的理想跟抱負,目前各委員會召委選舉已經完成,呼籲行政院,務必聆聽民間訴求、納入草案、修法已經刻不容緩,不要再讓百萬名障礙者及照顧者苦苦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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