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文化幣」轉賣!文化部警告:不當獲利涉詐欺 最重關5年

▲▼「文化成年禮金」在文化幣APP發放及啟用。(圖/記者林育綾攝)

▲冒用藝文消費點、利用文化幣不當獲利,都可能觸法。(圖/記者林育綾攝)

記者林育綾/台北報導

文化成年禮金「文化幣」自今年1月20日常態化發放,短短幾天卻爆出使用爭議,包括有店家販售「美妝用品、美甲」等冒用為藝文消費點,還有人在社群或拍賣平台轉售。文化部再度於臉書發文警告,使用文化幣不當獲利涉及詐欺罪,最高可處5年有期徒刑;也將視情節移送法辦,呼籲店家及個人勿以身試法。

▲▼文化部呼籲個人及店家,違規使用文化幣恐觸法,將視情節移送法辦。(圖/文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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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在臉書發文,呼籲個人及店家,違規使用文化幣恐觸法,將視情節移送法辦。(圖/文化部)

 「文化幣」自1月20日開放領用以來,文化部已陸續發現並主動查獲幾件商家違規、個人收購情形,像是有「美妝用品、美甲」等店家冒用為藝文消費點,已針對店家停權,並停止撥款,也將視情節移送法辦。

另也有民眾在社群或拍賣平台,轉售、收購文化幣等情形,文化部提醒,販售文化幣等同「主動洩漏個資」,可能遭到不肖人士濫用,請務必小心。同時,以不實資料領取,轉售、收購、兌現,文化部可「撤銷領取資格」並「追回款項」。

文化部持續在網路巡檢,並透過資料庫大數據檢視,若發現違規行為,將聯繫社群及平台配合下架相關內容,並協請平台管制會員行為。此外,針對「持有大量文化幣帳戶」,將鎖定資格及通知民眾重新認證身份,以取回使用。

▲▼首度常態化的「文化幣成年禮金」在寒假第一天發放,三大電子支付再加碼送點數、吃霜淇淋,文化部也公布大人可以加碼贊助。(圖/記者林育綾攝)

▲文化部呼籲民眾及店家應共同維護秩序,勿剝奪青年朋友文化體驗的機會。(圖/記者林育綾攝)

依「文化部辦理青年文化體驗計畫作業要點」第9點規定,文化成年禮金使用「不得找零、轉售(含有價讓售、無償轉讓)、收購」等,亦「不得另再兌換成等值現金」,文化部將持續對店家進行監督查核並採取必要措施,如暫時停權、撤銷或廢止資格,並追回款項。另第10點、第13點針對民眾以不實資料領取,以及轉售、收購、兌現,亦可撤銷領取資格並追回款項。

文化部嚴正警告,民眾或店家這類獲取不當利益行為,涉及違反刑法第339條詐欺罪,最高可處5年有期徒刑;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最高可處3年有期徒刑,不法利得亦將沒收。呼籲民眾及店家應共同維護秩序,勿剝奪青年朋友文化體驗的機會。

▲網友日前在Dcard分享,看見文化幣被用來爆買美妝品亂象。(圖/翻攝自Dc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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