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炒手、藝人、主播都捲入 碩天炒股案定讞

▲▼邵昕酒駕被移送。(圖/記者李毓康攝)

▲藝人邵昕曾捲入碩天炒股案,獲判緩刑定讞。(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由記者、主播、藝人聯手捲入的碩天科技炒股案,自2011年發生至今,纏訟超過12年。其中藝人邵昕因認罪獲緩刑定讞,另外主謀亨豐投資負責人陶煥五、股市炒手周鼎、鼎立集團總裁秦庠鈺等人,最高法院19日分別判刑7年10月到5年10月不等的刑期定讞。

本案因檢方偵辦秦庠鈺相關吸金案時,查出周鼎透過友人結識陶煥五(改名陶然)等人,並合謀炒作股票。檢方起訴指出,周鼎2011年2月間與秦庠鈺見面,當時周鼎打算將一批古董以5億元賣給秦男,用以籌措資金炒股,但秦男只願借出1億元,2人因此熟識。一個月後,周鼎等人鎖定股票上櫃的碩天科技公司,以人頭戶相對成交等方式炒作股票,在3個月內由每股70元炒高到每股140元,秦男擔任金主,陸續借出17億餘元。

全案爆發後,檢方進行清查,發現周鼎的表弟是當時開火鍋店的藝人邵昕,邵昕當時也提供自己與親友的帳戶參與本案;另外陶煥五等人也透過記者與前主播陳信宏等人,散布不實消息。檢方認定炒股獲利1.8億元,2012年間對19人提起公訴,並分別求處重刑。

案經法院審理,一審認定被告等人炒股虧損9千餘萬,將主嫌周鼎、陶煥五均判刑6年,邵昕當時就認罪,判刑1年10月,緩刑4年。二審改將周、陶判刑6年,邵昕也判刑1年10月,緩刑4年。更一審將周、陶均重判10年,並追繳沒收犯罪所得;另外邵昕改判2年、陳信宏判刑1年10月,均緩刑4年,均應在判刑確定後半年內,繳交國庫60萬元。邵昕部分緩刑定讞,其餘撤銷發回更二審,更二審改認定不法所得8億5千餘元,並將周、陶判刑7年6月,而因另案遭重判11年定讞潛逃的秦庠鈺,也遭判刑7年10月,陳信宏仍為1年10月、緩刑4年,繳交國庫60萬元。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9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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