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也涉案!6韓男砸錢誘拐「國小女童」性交易 一審僅判緩刑

▲▼女童從3歲起連續7年慘遭繼父性侵多次。(示意圖/CFP)

▲6名男子和2名未滿13歲女童性交易,一審竟僅獲判處緩刑。(示意圖/CFP)

記者羅翊宬/綜合外電報導

南韓再度傳出恐龍法官爭議!江原道有2名小學6年級、未滿13歲的女學生去年使用社群網站X(原稱推特),豈料卻遇到心懷不軌的男子,6名男子答應給予金錢、幫買遊戲機後,竟然對2名未成年的小學女童性剝削、甚至性侵,涉嫌性交易行為,其中加害男子包含公務員,豈料一審竟然僅判處緩刑。

根據韓媒《News1》、《NotCutNews》,南韓江原道江陵市傳出有2名未滿13歲的小學6年級女童,遭到6名男子以金錢和遊戲機誘拐,進行性剝削、甚至從事多次性交易,6名男子年紀介於20至40多歲,其中不乏師範大學學生、公務員、一般上班族、自營業者等,他們去年5至6月初在社群網站X(當時稱推特)上遇到2名被害女學生。

從加害者方面公開的對話內容後可以得知,即便加害者在詢問對方年齡後,得知對方是年僅12歲的小六女童,卻依舊表示「這不是什麼大問題」,起初以給予金錢、贈送遊戲機等作為利誘條件,並表示只會撫摸身體、進行輕微接觸,將2名小六女童誘拐至座車,載往住處或汽車旅館進行性剝削、甚至性交易。

江原兒童青少年人權支援中心組長吳昇佑(오승유,音譯)今(9)日上午接受CBS電台時事廣播節目《金賢貞的新聞秀》透露,其實兩名受害的小六女童因為就讀同一所國小而相識,其中一名女童率先主動發文約援交,在與被告男子見面、並獲得高額金錢與手機後,被好朋友得知,好朋友相當羨慕,於是她將「機會」介紹給朋友。

其中一名女童的父親意外見到,女兒竟然在使用新手機、且擁有高檔名牌,在起疑心後打開女兒手機瀏覽對話訊息,才得知女兒竟然遭到男網友誘拐性剝削、性交易,因此憤而到警察署提告。

此案於今年7月18日進行一審宣判,儘管檢方針對被告的6名男子求處3年、15年、最重20年的刑期,然而一審法官卻僅判處提議進行性交易的男子1000萬韓元(約新台幣23.4萬元)罰金,其他5人則判處緩刑,理由是6名男子並未違反被害女童的意願,且和其中一名女童達成和解。

面對一審法官如此輕判,江原女性人權共同體、江原兒童青年人員支援中心等30個來自江原道的公民團體感到憤怒,本月7日上午在春川地方法院江陵支院前召開記者會、針對判決結果表達抗議,他們同時還要求涉案公務員的所屬機關,應該要將該名公務員罷黜處分,豈料卻遭該機關強烈反對。

多個公民人權團體表示,此次判決突顯司法機關缺乏相關的性知識,社會的義務和責任本該是保護兒童、青少年,將之引往正確的道路,即便成年人並未違反未成年人的意願,但未成年人尚未擁有性自主權,若是與未滿13歲的兒童發生性關係,則無論是否違反對方意願,都屬於犯罪,「這是人盡皆知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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