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免稅店「免招標延10年營運期」惹議 桃機:依法設延約機制

▲▼桃園機場,旅客,服務。(圖/桃機)

▲桃園機場對疫情虧損商家延長營運期。(圖/桃機)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桃園機場、松山機場近來對疫情期間配合政策導致虧損的商家延長營運期、減收權利金,最多延長10年或9年營運期,未經招標,遭質疑開後門。交通部表示,考量促參案彌補民間機構虧損,參考財政部計算公式提出延約方案。桃機公司則表示,延長營運期為依照個案條件和財務報表核實計算合理年期。

桃園機場近期與疫情期間配合政策正常營運導致虧損的商家陸續完成簽署新合約,總計共有23份合約,其中在桃園機場內投資金額和虧損都較多的昇恆昌營運期可延長10年4個月,采盟免稅店可延長9年4個月營運期。松山機場依循桃機機制也完成管制區內免稅店昇恆昌延約討論,將可望延長9年營運期。台中和高雄機場將跟進該模式與機場內業者討論延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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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也引發外界質疑未經招標開後門,學者也要求交通部應出面說明清楚遊戲規則,避免有圖利之嫌。對此,交通部表示,機場促參案民間機構除投入數十億元於公共建設、公共服務外,疫情3年期間機場運量雪崩式下跌,民間機構配合邊境嚴管政策仍維持機場正常營運,造成嚴重虧損,而在疫後旅客回復時,可及時提供服務,爰採延約方式處理。

交通部說明,針對疫情期間,民間機構促參案財政部以民間機構原有獲利水準為目標,提供延約計算方式作為協商參考。在兼顧機場公司財務、彌補民間機構虧損及雙方契約合理等原則下,參考財政部計算方式精神,機場公司提出延約方案,惟個案延約年期仍需由機場公司依實際情形試算。

桃機公司則回應表示,桃園國際機場過去3年受新冠疫情影響,運量雪崩式下跌,機場商業服務業者在收入劇減的情形之下仍配合政策維持機場營運不中斷,以致承受巨額虧損。疫情期間政府亦提供邊境產業紓困補助維持業者營運動能,因此在解封後桃園機場商業服務及餐飲業者得以迅速因應,迎接疫後成長的旅客及需求。

桃機公司強調,機場商業服務(免稅店)委託民間參與經營是依據促參法辦理,考量疫情屬於非可歸責雙方之不可抗力情事,基於夥伴關係風險分攤精神,爰依據契約規定,並參考促參法等相關法規的精神,建立延約計算公式後,並依照個案條件及財務報表等資料核實檢核、依照公式務實計算合理年期,兼顧穩定營運與旅客服務品質。

民航局則表示,松山機場與商家延約還在協商中,尚未定案,桃機的模式可以做為參考的大方向,但具體的作法,必須看個案內容來評估,包括合約年限、權利金額度與合約已執行的時間等,都會納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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