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發前2週臨時說不演!「巧虎」舞台劇演員判賠劇團43萬

▲▼O劇團巧虎。(圖/翻攝自「O劇團」粉絲專頁)

▲崔姓演員先前答應「O劇團」到大陸出演舞台劇,事後未履行契約,法院判他應賠償43萬元。(圖/翻攝自「O劇團」粉絲專頁))

記者徐愷昕/台北報導

崔姓演員先前答應「O劇團」到大陸出演舞台劇,並會擔任主角「巧虎」,但簽約完後他卻未履行承諾,不來參與排練,導致劇團需花錢找替補演員,增加許多相關費用,事後O劇團向崔提告求償損失。台北地院判崔應賠償43萬元,仍可上訴。

法庭上「O劇團」委託律師主張,雙方在2018年2月23日時簽訂合約時,崔員答應會參與2018秋冬「尋找消失的音符」大型巧虎舞台劇的演出,並擔綱主角巧虎的角色,但合約期間崔員不僅未依約前來參加訓練,還在劇團出發前2週臨時表示無法參與演出,讓劇團只好花錢緊急找代打演員,又額外支付多餘的排練場地租賃費供劇團排練,對此,O劇團向崔員求償90萬元損失。

法院審酌,認為O劇團與崔員當初簽訂合約明確,崔員單方面遲誤履行期,應負延遲責任,故劇團因他而產生的多餘支出及相關費用,他應負起賠償責任,但依約O劇團僅能求償18萬元,至於他未履行契約所產生違約金的部分,則以25萬元為適當,加總後判崔員應賠償43萬元,可上訴。

偷偷分享少女秘密!

【更多新聞】

夢想尖石山上蓋屋養老 他未申請開挖1千坪!新竹縣府找上門

普遍級時段播「大奶姐姐回奶了」手遊廣告!三立遭罰20萬

攜黃金條出境沒申報挨罰68萬 香港女律師出庭辯:母親遺物不會賣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