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太輕引眾怒!改判世越號船長謀殺罪、處無期徒刑

▲南韓上級法庭重新裁定世越號船長謀殺罪名成立,判處終身監禁。圖為本月16日該事件一周年之際,許多民眾在遇難學生的教室擺上花束、並於黑板上寫下祝福與悼念的話。(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去年4月16日,南韓「世越號沉沒事故」造成300多人罹難,震驚國際,當時駕駛該船的船長李俊錫明知棄船逃跑會令乘客葬身大海,仍執意逃脫。南韓上訴法庭日前推翻下級法庭於去年11月殺人不成立的判決,改判謀殺罪名成立,處以終身監禁。

世越號於去年4月於南韓仁川港駛向濟州島的途中沉沒,當時渡輪載有476人,其中295人死亡、172人受傷,更有9人至今仍下落不明。南韓下級法院於去年11月公布判決,判處船長李俊錫殺人罪名不成立,但重大過失罪名成立,處以36年有期徒刑。

然而,該判決卻引發南韓民眾與遇難者家屬的強烈不滿,因為李俊錫清楚棄船而逃的風險,仍不負責任的棄乘客於不顧,判決出爐後,檢方也立即要求庭上重新審理、處以謀殺罪名。

上級法院於28日公布判決,指李俊錫不負責任的行為,不只令乘客命喪大海,也嚴重的損害國家的形象,因此判處謀殺罪名成立、刑期提高至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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