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17support駐站作家看雜誌
17support編按:
從對岸反思台灣現況,最近的社會衝突到社會議題,無論是石虎、核四、服貿等,皆顯示出問題背後的問題:"結構問題"。
為何法治約束的是老百姓,對於人民公僕-官員與政府,卻經常玩弄法治?
舉凡「經濟」、「環保」、「國土規劃」、「外交」等政策全面性的「結構問題」。這種仰賴舊有秩序而無法因應現況、不想承擔改革成本的行為,會是讓台灣陷入長期泥沼與動亂的元兇。
▲為了謀取安定的經營環境,不少中國民企老闆不得不放棄中國國籍,成為某小島國的國民。
中國全國政協委員、全國工商聯專職副主席莊聰生3月10日透露,訪談了630多位中國民企老闆,不少人感覺「不掙錢心慌,掙錢也心慌」。
民企老闆「要的不是更多的照顧,而是公平;要的不是甚麼特權,而是安全。」沒有強有力的法治保障,民營企業就是一個「易碎品」。
莊聰生反映,一些民企老闆感歎,「老闆再大,一個科長就能滅你。能讓企業輕易毀於一旦的,正是某些官員手中沒有受到法治約束的審批、監督、管理等權力。」
據悉,民營企業已經占了中國企業的90%以上,創造的價值也已占中國GDP份額的60%左右,幾乎80%的工作崗位出自民營經濟。
莊聰生指出,近年來,政府出台的政策「一籮筐」,但企業的抱怨也是「一籮筐」,究其原因,乃是政策上的障礙形成了各種「玻璃門」、「彈簧門」和「旋轉門」。為了海外上市,有的民企老闆不得不放棄中國國籍,成為某小島國的國民,無奈中他們自嘲為「加勒比海盜」。
「有的地方政府不講信用、不守法規,上一屆政府簽好的協議和項目,換一屆領導就不認了,嚴重影響政府的公信力。」莊聰生說,沒有強有力的法治保障,「小富即安、大富不安」的情緒就難以消除。
社會上經常報導和討論民營企業家移民和轉移資產的背後原因之一其實也在於此。有不少的中國民營企業家感覺「創業不榮耀、致富不自豪」,「人身財產得不到有效保護」,因為某些手中握有沒有受到法治約束的審批、監督和管理等權力的官員,對民營企業選擇性執法,濫用自由裁量權,可以輕易讓民營企業毀於一旦。
北京經濟學者胡星斗表示,中國民營企業掙錢缺乏「定心丸」的背後深層次原因還是中國目前仍然是一個人治或官治的社會:「官員治國,他可以不遵守法律。中共的法律有時對老百姓有約束力,但是對官員來說卻喪失殆盡。在發達國家,情況恰恰相反,因為現代法治的含義主要是約束公權力和政府。」
胡星斗坦承,現在還看不出中共政府未來有甚麼明確的路線或方針來改變民企「掙錢越多心越慌」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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