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35年記錯妻名 寧波男訴離還是寫錯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寧波一對夫妻結婚35年,最近男方卻跑到法院嚷嚷要離婚,還說自己經常被妻子數落,忍了這麼久,這次要給對方一點顏色瞧瞧。不過,妻子看到法官拿來的法律文書,卻拒絕簽收,原來丈夫根本把她的名字寫錯。

根據《青年時報》報導,這對夫妻是64歲的黃姓男子及60歲的李姓女子,黃男人緣不錯,喜歡和朋友出去喝酒、打牌,但出去得多了,李女有些不高興。本月初,黃男又和朋友聚會,李女抱怨他不顧家,「家裡大小事情都是我在張羅,要搬個重的東西,你也不在家,我一把年紀了也不知道心疼我。以前上班忙,現在退休了,還是不著家。」

對於妻子的指控,黃男怒了,「誰是一家之主,你還是我,男人幹嗎要管家裡,我一個大男人,總要出去聚聚的。」兩人鬥嘴沒多久,黃男就跑到寧波江東法院說要離婚。

▼在婚姻中找到幸福的人說婚姻是天堂,在婚姻中喝盡苦水的人說婚姻是地獄。(示意圖/東森新聞)

見到法官,黃男開始吐苦水,「她太強勢了,老是說我不好,再小的事情都要爭贏我,這麼多年了,搞得我生活很壓抑,以前,我都忍忍過了,這次我一定要給她點顏色看看,讓她知道我是有脾氣的,讓她好好反省下。」

然而,法官拿著黃男寫的起訴狀和傳票等法律文書,找到了李女,李女卻堅決拒絕簽收,「上面寫的這個人不是我!」她掏出身分證給法官看,「喏喏喏,你看你看,他寫的名字和我的名字不一樣,這個人不是我,哼,起訴跟我離婚?讓他找他寫的那個人去離。」

得知自己將妻子名字寫錯,黃男有點不好意思,「我記得剛結婚那會看她是這麼寫的,大概是那時認錯了,這兩個字寧波話讀音差不多,而且寫得潦草的時候有點像,就一直記錯了。後來我一直寫錯,她也沒說啥啊。」

經過法官勸說,黃男有些羞愧,「唉,是我不好,其實我也不是真要和她離婚,我知道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一般都不會判離的,我就是想嚇唬嚇唬她。」他20日趕到法院撤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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