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立法規定性侵「合法」 訂定15條「性奴使用規範」

▲IS擄婦女當性奴,甚至還訂定15條性奴使用規範。(圖/翻攝自Hindustan Times)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恐怖組織「伊斯蘭國」(IS)以殘忍的處決手法而聞名,也常透過網路「宣揚國威」,並且不斷地向世界各國挑釁,引發全球眾怒。由於IS這些極端份子泯滅人性,甚至還恣意擄女性侵,IS還在今年初頒發了「性奴使用規範」,列出了15條規範,教聖戰士如何使用性奴。

日前一名21歲女子泰哈(Nadia Murad Basee Taha)出席聯合國安理會,她表示在2014年的8月在家鄉和數千名婦女一起被擄走,被送往IS的重鎮摩蘇爾(Mosul),自此之後都像活在地獄一般,每天都被輪暴、凌辱;IS殘忍地將雅茲迪婦女當戰利品、商品販賣,或是當作「交換禮物」,泰哈曾經試著逃走,但被抓回後,又被帶到房內性侵直到昏倒。

IS把擄來的婦女當成性奴對待已非首例,且根據外媒《Hindustan Times》報導,美軍特種部隊在今年5月時的突襲活動取得一份資料,內容竟是伊斯蘭國在年初發布的「性奴使用教條」,但這應該是首度在全球面前曝光。當中一共列出了包括父子不可共用性奴、擁有母子性奴隸的聖戰士,不可同時和兩人性交等。

「性奴使用教條」如下:
1. 不可和月經還沒來、或是還沒乾淨的性奴發生關係。
2. 如果性奴月經來或是懷孕了,直到她生產前都不能和她性交。
3. 性奴如果懷孕了,不能讓她墮胎。
4. 如果性奴被釋放了,以後就不能和她性交。
5. 若聖戰士一次擁有母女當性奴,他只能選擇其中一個性交,選母就不能選女,反之亦然。
6. 若聖戰士同時擁有兩姊妹當性奴,同樣也不能同時和她們性交。
7. 聖戰士父子不能共享性奴。
8. 若聖戰士父親把性奴賣給兒子,自己就不能再和那個性奴性交。
9. 若是性奴懷孕了,聖戰士不能賣掉她,除非聖戰士死了,性奴才能重獲自由。
10. 不能和性奴肛交。
11. 對待性奴應展現同情心,要對她好且不得羞辱她,或是指派她無法勝任的工作。
12. 不得將性奴賣給會虐待她的人。
13. 若兩名以上的聖戰士都想購買同一名性奴,若是交易還沒完成之前,禁止任何人和她性交,因為他是共同資產。
14. 不可在性奴月經周期發生性交。
15. 聖戰士若是賣掉了性奴,未來就不能再和她性交,因為她已經自由不屬於聖戰士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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