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釋憲達成廢死決議? 林俊憲呼籲:回歸有民意代表性的國會定奪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質詢。(圖/記者林敬旻攝)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圖/記者林敬旻攝)

實習記者石嘉豪/台北報導

司法院憲法法庭將針對死刑合憲性於4月23日舉行長達6小時的言詞辯論,後續將作出死刑是否違憲的決議,進一步也將成為死刑存廢的重要依據。對此,民進黨立委林俊憲昨(8日)表示,「有許多人憂心,若最終判決結果宣告廢除死刑,將對社會產生巨大影響」,並呼籲,大法官要以社會當下的共識為主要依據,並回歸有民意代表性的國會來定奪。

林俊憲提到,今年4月,憲法法庭將針對死刑存廢與否進行言詞辯論,並在3個月內做出判決。然而,林俊憲指出,根據歷次民調,均有8成左右之民意反對廢除死刑,有許多人憂心,若最終判決結果宣告廢除死刑,將對社會產生巨大影響。「憲法是一切社會契約之首,更應切合社會之思潮。」

此外,林俊憲點出,雖然這是首度針對死刑存廢本身的憲法判決,但有關死刑恰當與否的討論,其實已在過去幾十年間有過多次相關釋憲。

在過去幾十年中相關的釋憲中,林俊憲說,歷任大法官對於死刑的解釋,多是引用憲法第22、23條,在維護社會秩序與個人生命權間權衡,認為死刑之處罰符合比例原則。

因此,林俊憲質疑,既然是公共利益與個人生命之間的權衡,由憲法判決定奪死刑存廢,是否恰當?這恐怕才是真正的問題。

與此同時,林俊憲提及,憲法是一個社會最高層級的契約,犧牲部分個人自由,換取社會安定,而執行刑罰維護秩序,正是這部契約最重要的作用之一。「以違憲形式來廢除某種刑罰,等同直接挑戰這部契約的存在意義,實屬不宜。」

林俊憲強調,「死刑的存廢與否,應該要以社會當下的共識為主要依據,並回歸有民意代表性的國會來定奪」。

 「世界各民主國家中,美日等國保留死刑、歐洲各國廢除死刑,代表每個社會皆有自己對死刑的觀點,並非一體適用」,林俊憲說。他認為,憲法這部契約的簽訂者,也就是全體國民,如何看待死刑?這才是最重要的依據。

最後,林俊憲呼籲,社會思潮不斷在改變,今天台灣社會仍然絕對多數贊同死刑,但10年後、20年後呢?沒有人知道未來民意會如何流動,但即使要改動,也應該是由代表民意的國會來改動,盼司法院審慎處理即將到來的判決,切實反映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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