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微罪不開放檢舉!路權團體憤怒 最快3月底北中南串聯抗爭

記者李姿慧/台北報導

行政院今修法通過10種最高罰鍰1200元以下的交通微罪不開放檢舉,包括路口、公車站以及併排臨停,以及騎機車手持手機通話、大型車道車無人在後指引等,引發路權團體不滿,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對此表達非常憤怒,痛批荒謬,行政院將法案送進立院之際,將發起北中南串聯抗爭行動,要全力擋下不合理政策。

▲▼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圖/記者李姿慧攝)

▲10項微罪不開放檢舉,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最快3月底發起抗爭。(資料圖/記者李姿慧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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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今(7日)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有10種罰鍰1200元以下的輕微違規樣態,不開放檢舉,其中包括路口、公車站10公尺、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臨時停車,以及不依順行方向或併排臨停、騎機車手持手機通話、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和大型車道車無人在後指引、人行道騎樓和行人穿越道違停等。

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理事長陳愷寧表示,聯盟對行政院通過該法案,表達強烈反對以及非常憤怒,從這10項項目中可以看到,交通部說不會影響安全可不記點、不檢舉,但實際上騎機車行駛可以使用手機、大車倒車沒人指揮、汽車在行穿線和人行道違停、路口公車站和並排臨停等,都是非常危險的,過去就很多事故,很多人死在這樣的違規樣態下。

項目 違規行為 法條
1 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 第31條第6項
2 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 第31條之1第2項
3 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 第31條之1第3項
4 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 第50條第2、3款
5 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 第55條第1項第1款
6 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及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 第55條第1項第2款
7 不依順行方向或併排臨時停車 第55條第1項第4款
8 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包含騎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停車 第56條第1項第1款
9 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停車 第56條第1項第3款
10 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第56條第1項第10款

▲10項微罪不開放檢舉項目。(圖/ETtoday整理)

陳愷寧指出,交通部去年公布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仍超過3千人,交通環境如此危險、沒有改善,又要去開放,非常不合理,周一交通部找民間團體背書更是非常荒謬,會議結果無論職業駕駛或行人團體都有表達沒有共識,但交通部還是堅持不開放檢舉和不記點,交通部仍一意孤行將草案送行政院,不但不尊重,也讓他們非常憤怒。

此外,陳愷寧更說,違停在身障者停車格未來也不開放檢舉,執政黨口口聲聲說在乎身障者權益,卻連身障者基本生存權也要剝奪,太荒謬,讓他們無法接受,呼籲大家一起站出來擋下不合理政策。

陳愷寧強調,檢舉是公民權力的一部分,可以讓駕駛警惕行為要符合法規,另外記點有不可取代功能,是淘汰不適任駕駛最後方式,台灣沒有回訓制度,駕訓改革都沒開始,很需要記點制度,但如今限縮檢舉項目又取消記點,如何讓馬路上不適任駕駛減少,若交通部一意孤行,不注重交通安全,不在乎每年大量死傷人數,聯盟不排除上街抗爭,行政院將草案送交立院時,將發起北中南串聯抗爭,全力擋下不合理政策,要求交通部制定合理政策減少死傷。

▲▼路權團體,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圖/記者李姿慧攝)

▲路權團體周一赴交通部開會表達反對檢舉項目限縮及微罪不記點。(資料圖/記者李姿慧攝)

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理事劉成謙則表示,交通部說罰鍰1200元以下違規對交通危害比較小,但其實仔細看,有些項目危害仍很大,譬如併排臨停,公車招呼站和消防出入口違停等,另大型車倒車若無人在後方指引,倒車看不到後面,還是會發生意外,沒有檢舉機制制衡,難以改善違規。

劉成謙指出,交通部鐘擺調整法規大倒退,從去年6月底記點和檢舉新制非常嚴謹,到11月路口、公車站等記點暫緩,本來說增加黃線臨停劃設後要補回去,結果準備進入5月20日,交通部卻為這些違規大開後門,交通安全隱憂更大,最快3月底北中南將會有串連抗爭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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