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國中女網友塞300元「熊抱頂臀」 色男挨告掏20萬和解

▲桃園市某外籍移工於2021年5月至7月間,在八德區某工廠內連續對女移工強行摟抱親吻,並襲胸摸下體等強制猥褻十餘次,甚至指侵得逞,女移工憤而報警提告。(示意圖/達志影像)

▲潘姓男子涉嫌對國中少女伸出鹹豬手。(示意圖/達志影像)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潘姓男子去年在網路上認識國中少女小花(化名),把小花約出來見面,他拿了300元給小花後竟趁機熊抱,小花推開他,隔天潘男假藉要道歉,又把小花騙出來見面,再度伸出鹹豬手從後面抱住小花,還以下體磨蹭小花屁股,小花嚇得花容失色逃回家,並對潘男提告,潘男事後掏出20萬元與小花和解,高雄地院審理後,依強制猥褻未遂罪判他徒刑2年,緩刑5年。

判決指出,潘男認識小花後,去年1月28日晚上10點多約她見面,一見面就先給了小花300元,聊天過程中,潘男趁機熊抱小花,小花掙扎推開後,兩人不歡而散。

隔天,潘男又以要道歉為理由,再度約小花見面,一見面潘男就拿了一瓶飲料給小花,隨後故計重施又抱住小花,小花拒絕掙脫,轉身想離開,潘男竟從後方抱住她,還用下體磨蹭小花屁股,還趁機親臉吃豆腐,小花奮力掙脫跑回家。事後小花越想越氣,決定對潘男提告,而潘男被告後也嚇得趕緊找小花和解,最後雙方同意以20萬元達成和解。

法院審理時,小花向法官表達願意給潘男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法官認為潘男雖然對小花伸出鹹豬手,但沒有意圖脫小花的衣服或碰觸其他身體敏感部位,因此依強制猥褻未遂罪,判處潘男徒刑2年,緩刑5年,讓潘男逃過牢獄之災,全案可上訴。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