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歲男大生恐嚇中選會!針對賴清德...揚言:520炸總部+總統府

▲中選會臉書粉專開票日當天遭人留言恐嚇放炸彈,警方拘提涉案人羅姓男大生到案。(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中選會臉書粉專開票日當天遭人留言恐嚇放炸彈,警方拘提涉案人羅姓男大生到案。(圖說下同/記者張君豪翻攝)

記者張君豪/台北報導

總統副總統暨立委選舉投開票13日當晚,一名臉書高姓網友在中選會臉書粉專上,貼文「等著好了2024/5/20賴清德上任那一天、一定把你選舉委員會總部及到賴清德上任地點炸掉。來啊!看誰比較厲害。死賤種87無腦智障」,經中選會向警方反映後,刑事局科技犯罪防制中心溯源掌握上網登錄地點在屏東縣,刑事局會同北市、屏東縣刑大科偵隊共組專案小組報請屏東地檢署溫股檢察官指揮偵辦。

專案小組鎖定高姓臉書帳號的上網登錄地點,反求鎖定到中選會粉專留下恐嚇言論的行為人為屏東縣一名羅姓男大學生(22歲),警方1月24日持屏東地院核發搜索票、拘票到羅姓大學生住處執行搜索,並當場拘提羅男到案,經警方檢持他所使用手機、筆電、確定他就是到中選會粉專留言恐嚇的帳號持有人。

▲中選會臉書粉專開票日當天遭人留言恐嚇放炸彈,警方拘提涉案人羅姓男大生到案。(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羅男落網辯稱,他留言後情緒平復時,知道這樣做「不是很好」辯稱事後有刪除留言,也把犯案用帳號封停,但沒想到警方仍能找到他。

據了解,羅姓大學生犯罪時,使用公共場所的分享WIFI上網,登入臉書帳號後到中選會粉專留言恐嚇,揚言「要把選委會和賴清德上任地點炸掉」實已造成社會紛擾,影響國家社會安定。警訊後依觸犯《刑法》151條恐嚇公眾罪移送法辦,羅姓大學生行為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警方強調對於在網路散發恐嚇、危害公眾安全言論定會追究嚴辦,請有心人士切勿以身試法。

▲中選會臉書粉專開票日當天遭人留言恐嚇放炸彈,警方拘提涉案人羅姓男大生到案。(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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