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銀經理帶頭「7人組」扮內鬼 開暗門助詐團洗錢領現狂騙4億

▲▼新北地檢署外觀。新北檢外觀。新北地方檢察署外觀(圖/記者黃哲民攝)

▲新北地檢署外觀。(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新北報導

新北地檢署偵辦吳姓與洪姓男子為首的詐欺集團,涉以投資為餌坑騙300多人、得手超過4億元,除透過虛設公司帳戶層層洗錢,還以1%酬勞利誘聯邦銀行通化分行張姓經理與滕姓理財主管,在詐團成員臨櫃大額提款時,協助解除帳戶風險控管順利領走逾5000萬元贓款,檢方共4度搜索約談、聲押禁見17人獲准,查扣贓款約2200萬元,今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等罪嫌起訴22人。

檢方同時指出,司法機關顧慮影響正常經濟活動,對於是否警示公司行號金融帳戶比較謹慎,且公司金融帳戶警示以統編為準,無法衍生警示同1人設立用來洗錢的不同人頭公司帳戶,加上公司金融帳戶若申請取得金鑰,不需事先約定帳戶,就享有每日5000萬元額度、不限次數轉帳功能,這3項因素使詐團逐漸濫用公司金融帳戶。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朱柏璋去年(2022)9月起,指揮刑事警察局偵六隊、台中市警察局刑警大隊與台北市信義警分局,共組專案小組偵辦吳男與洪男為首的詐欺集團,查出他們以投資可高額獲利為餌,亂槍打鳥吸引民眾加入,並以事先取得的38家虛設公司行號的銀行帳戶,將詐團車手繳回的贓款層層轉帳洗錢。

這些贓款最後透過外部的個人幣商,購買虛擬貨幣轉回給詐團,藉此製造金流斷點隱匿來源與去向,詐騙受害人總數達345人,詐騙或洗錢金額累計4.3億餘元。

檢警偵辦時察覺,詐團車手今年(2023年)有時也會直接到銀行臨櫃大額提款,迥異於已往流竄ATM小額提領方式,且竟能順利領走鉅款,檢警積極蒐證,發現聯邦銀行通化分行張姓經理與滕姓理財主管,被詐團收買扮演內鬼。

檢警查出,張男和滕男從今年3月底起,涉協助詐團開立人頭公司金融帳戶與企業網路銀行,做為大量層轉犯罪所得的管道,張男更在詐團車手臨櫃大額提款時,涉短暫解除帳戶的風險控管,短短不到3周,就讓詐團順利領走逾5000萬元贓款,遭詐的受害人多達65位,張男等人論件抽佣約1%。

檢警偵辦本案共發動4波搜索約談,上月(7月)第4波約談張男、滕男,訊後以2人涉犯重罪且有勾串滅證之虞,向新北地院聲押禁見獲准,使全案在押人數累計達17人,另5名涉案行員坦承受張男、滕男指示護航,訊後各交保5萬元到10萬元。

檢警偵辦過程查扣約2200萬元贓款,今偵結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銀行法》等罪嫌起訴22名被告,檢方並建請法院審酌本案詐團侵害人民財產法益甚鉅,且以人頭帳戶、虛擬貨幣場外交易等方式逃避追緝,又勾結銀行經理、行員等轉移犯罪所得,動搖國人對於銀行業者的專業信賴,情節嚴重、惡性重大,應從重量刑、以資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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