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2樣↑才能內用!店家「低消1設計」惹眾怒:這種最北爛

▲▼消費者留1星評價遭咖啡廳肉搜 消保官:可依2法請求賠償。(圖/翻攝自臉書、記者黃彥傑翻攝)

▲正妹客人留1星評價,遭咖啡廳肉搜。(圖/翻攝自臉書、記者黃彥傑翻攝)

網搜小組/鄺郁庭報導

台北一家咖啡廳不滿被給1星評論,公審女客人反而被炎上,回顧爭執起因,則是店家的低消條件。就有網友在PTT的WomenTalk板上發表意見,憤怒直批真的很討厭這種規定,「我去咖啡店就只想喝咖啡啊!低消200(元),你給我一杯200的咖啡我也爽,我才不想要多吃點心浪費我的熱量扣打」,話題引發共鳴。

當時,女客人吃完午餐後想喝杯咖啡,到該間咖啡廳點了一杯140元的飲品,被告知有低消200元規定,她便想加點一份60元的棉花糖餅乾,店員卻回應「我們今天沒有這個」,建議她點其他餐點。可其他甜品都200元起跳、份量也不少,儘管女客人強調剛吃飽,且沒人分食,也說預定在店內坐40分鐘就要走,但店員依然堅持低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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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有網友回文發表意見,直呼「超討厭這種垃圾設計的,擺明就是要你咖啡+點心,或是一定要吃點心」,但有時去咖啡店就只想喝咖啡,就算點一杯剛好滿足低消的咖啡也好,「至少要給客人有選擇嘛!要嘛只吃點心,或是只喝咖啡都可以」,若遇到像苦主女客人的情況,是他也會想給一星。

原PO還哀怨直嘆,「難怪我每次去咖啡廳都會爆熱量,以後不去了,寧願去超商殺時間就好」,似乎也曾因為低消規定有不好的經驗。貼文引發共鳴,「我寧願喝連鎖,這種最北爛」、「蝦皮也一樣,有些是199免運,它賣180」、「好幾年前去永康街吃冰,最貴一碗180,結果低消190,一定要買兩碗才能內用。」

還有人則開批另一種規定也很討厭,「規定低消是一杯飲料的店都不會去!規定價錢就算了,規定項目是啥小?」不過,也有網友認為,「說真的,規則要怎麼訂是人家的事情,你不爽不要進去消費啊」、「他規則擺在那,頂多是噴他下午兩點餅乾就賣完不給湊太扯,不然就不要吃。」

實際上,台北市消保官龔千雅表示,現行法規針對一般餐飲業,並無強制規定收費標準,但店家必須清楚揭露消費方式給消費者知道,若店家明明有規定低消條件,但自己卻缺少品項的情況下,應該對低消條件做出合理的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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