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校園全面禁菸! 教部發文:2月底前撤除所有吸菸區與器物

▲▼立法院院會 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 三讀後 朝野立委合影見證。(圖/記者屠惠剛攝)

▲菸害防制法通過,教育部也發文大專校院撤除校內所有吸菸區及吸菸有關器物。(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菸害防制法》修正案在1月12日三讀通過,並在本月15日經總統修正公布,內容明訂大專院校全面禁菸等重點,而教育部也在本周二(21日)發文各大專校院,落實菸防法規定,在2月底前撤除校內所有吸菸區及吸菸有關器物,並在所有出入口設置明顯禁菸標示,並研訂宣導方式與管道,務必使教職員工生、警衛、駐警及校內委外商店廠商等人員均能獲知新規範。

《菸害防制法》在本月15日經總統修正公布,內容明訂大專院校全面禁菸、購買菸品與加熱菸的年齡從原先規範的18歲提高到20歲等重點,而目前148所大專校院中,僅有76校(51%)為無菸校園,教育部為配合新法,也在本周二發文給各大專校院,要求落實菸防法相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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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在發文中提及,菸防法條文涉學校重點,包括增列大專校院為全面禁菸場所、入口應設禁菸標示且不得供應吸菸有關器物,提升禁菸年齡至20歲、違反者需受戒菸教育,以及全面禁止類菸品(電子煙)、加強管制指定菸品(加熱式菸品)等。

▲▼教部發文,2月底前大專校院撤除所有吸菸區與器物。(圖/記者許敏溶翻攝)

▲教部發文,2月底前大專校院撤除所有吸菸區與器物。(圖/記者許敏溶翻攝)

故教育部也要求,在2月底前完成相關事項,首先是研訂宣導方式與管道,務必使教職員工生、警衛、駐警及校內委外商店廠商等人員均能獲知新規範,其次是盤點涉及校內規定、計畫、合約等,排定召開校務會議或相關行政會議進行修正期程,最後則是撤除校內所有吸菸區及吸菸有關器物,並在所有出入口設置明顯禁菸標示。

針對前述校園禁菸標示,教育部表示,已經製作3款標示(A4直式、A4橫式及橫幅),預計從3月起陸續配送各校使用,其電子檔(含AI檔)放置於網站專區,各校可重製、散布、傳輸、修改(包括宣導文字、禁菸圖示及整體編排),惟若改變禁菸圖示設計內容(不含移動位置或調整大小),應刪除教育部名稱與機關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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