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二廠可開始除役了! 環評通過「25年4階段」完成任務

▲核二廠1號機將於6月停機、如期除役。(圖/台電提供)

▲環評大會今審查通過核二廠除役。(圖/台電提供)

記者許展溢/台北報導

環保署今(10日)下午召開環評大會,針對「核能二廠除役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書初稿」,審查除役與否的最後一關。環團呼籲,除役過程要確保「採最高規格」,落實安全及輻射不外洩,環評委員經1小時討論決議通過,開發單位台電可開始安排相關工作,25年內完成。

根據台電資料顯示,核二廠除役開發範圍約60公頃,配合政府2025年非核家園政策,核二廠2部機組運轉執照於2021年12月及2023年3月屆滿後進行除役,取得除役許可後,預計在25年內完成除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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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說明,除役分四大期程,「過渡階段」8年,興建用過核子燃料室內乾貯設施及低放貯存庫、土石堆置場及附屬設施等。「拆廠階段」12年,用過核燃料移至室內乾貯設施。「廠址最終狀態偵測階段」3年,廠址最終輻射偵測與復原規劃,主要建物及設施拆除,最後「復原階段」2年,完成除役後廠址環境輻射檢測報告。

台電也提,除役期間的開發範圍及周界外500公尺範圍進行鳥類種類及數量調查,並強化春季鳥類生態監測頻率,在3~5月每月調查1次(其中於取得除役許可後之2年內則於3~7月每月調查1次)。

環團擔憂,核電廠雖陸續走向除役,但目前除役規劃,反應爐拆除後仍會遺留下高低階核廢料在原本場址,使地方社區無法擺脫核廢料帶來的陰影。台電、原能會雖保證地方不會變成核廢料的永久處置場,但在沒有法規配套保障下,這些說詞只是空口白話,無法讓地方民眾安心。

環境法律人協會副秘書長謝蓓宜說,25年除役過程要建立民間可參與的監督小組跟環境監測,且除役後台電預期土地開發再利用,應跟民眾討論、尊重地方意見。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蔡雅瀅則強調,應儘速啟用核二廠室內乾式貯存設施。

台電回應,絕對會接受民眾監督,讓民間了解整個除役過程、管理。環保署內部討論一開始就提根據相關意見「建議通過」,環委陳裕文建議台電,可利用蜂群進行環境輻射監測,建議試辦3年,其他委員則未有太多其他意見,最後決議通過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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