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師性侵多名女學生還爽領退休金 范雲提修法延長刑法追溯期

▲▼立委范雲召開「師對生性侵,主管機關應擴大調查,終結傷害;讓倖存者的聲音點出國家的責任」記者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民進黨立委范雲召開「師對生性侵,應擴大調查、終結傷害」記者會。(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林銘翰/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范雲7日表示,台南市某國小有1名男性教師,教學生涯中涉嫌性侵10多名女學生,經過學校性平會認定性侵害成立,但是礙於刑法追訴期20年已過,導致無法追訴刑事責任,狼師逍遙法外還可爽領退休金,因此她將提出修法,將未成年性侵被害人追訴期改成自「成年」起算。

人本教育基金會接獲民眾A女投訴,20多年前在台南某國小長期受到導師侵害,經過基金會陪伴向該校申請調查,學校性平會最終認定性侵害成立,卻因為已經超過刑法20年的追訴期,無法追訴狼師刑事責任。

民進黨立委范雲、賴品妤上午與人本教育基金會在立法院召開「師對生性侵,應擴大調查、終結傷害」記者會。范雲表示,學生年幼往往難以求助,成年時決心提告卻告不成,應該修法將未成年性侵被害人追訴期,改成自成年起算,並且針對未成年者利用權勢性侵加重其刑。

范雲說明,這位在校園受到教師性侵害的學童,當時因為年紀還輕,可能不知道自己遭受侵害,或是迫於權勢與加害人有巨大的權力不對等,導致難以求助,使得狼師得以相同手法持續犯案侵害不同學童。

范雲認為,受害學童在成年後有勇氣說出受害事實,通常早已超過現行刑法追訴期,基於性暴力犯罪難以言說的特性,應該修法將未成年性侵被害人追訴期自成年起算,保障受害人為自己爭取正義的機會,才不會讓眾多被害人持續承受痛苦、加害人不痛不癢地過生活。

勵馨基金會台北分所主任陳玉楨也說,許多童年遭受性侵害的倖存者,都是在成年多年後得到協助,才有勇氣說出早年的受創事件,但是揭露時往往早已超過刑法的追訴期,成為他們在創傷復原歷程中的另一種失落。

范雲指出,狼師的惡行如果沒有在當下被揭發,往往很容易持續犯案,累積眾多受害者,因此在發現校園師對生性侵案時,主管機關應該針對狼師過往任教過的學校及學生擴大調查,才能協助同樣難以求助的受害者。

范雲分析,狼師對學生的性侵猥褻案,除了符合《刑法》第221條的「強制性交罪」,也有可能是《刑法》第228條的「權勢性交罪」,但是現行法規只有在《刑法》第222條設有「對未滿14歲之男女犯之」的加重刑度條款。

范雲強調,有關成年人對未滿14歲男女性交,例如本案的老師對國小學生性侵案,就算是沒有使用強暴、脅迫、恐嚇等強制方法,但是學生迫於權勢,根本無法有自主空間,已經形同強制性交,狼師利用權勢或機會性侵學生的惡行,以及對學生所造成的傷害,都不亞於強制性交。

范雲表示,接下來她將提出《刑法》第228條條文修正草案,對於受害者為未滿14歲的加害者加重其刑,分別拉齊至與強制性交加重其刑相同的「7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及與強制猥褻加重其刑相同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范雲呼籲,本案狼師曾經任職的台中市、台南市教育局應該擴大調查,包括轉學生、畢業生及補習班,她也承諾會儘快推動未成年性侵被害人追訴期、權勢性交未滿14歲者加重其刑的修法,透過改善制度避免更多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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