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父噴槍灌肺奪3歲女童命 傷心母求償767萬判決出爐

記者賴文萱/高雄報導

高雄鄧姓3歲女童隨著鄺姓生父前往加油站洗車,卻遭洗車噴槍強灌大量氣體進入肺部而慘死,案發後震驚社會,鄺男也被重判徒刑10年定讞。鄧童母親提民事損害求償767萬餘元,最後橋頭地院判決鄺男應賠80萬元,可上訴。

原為男女朋友的鄺男和鄧女育有3歲鄧姓女童,但因鄧女2019年1月間,因突然有事託鄺男照顧女童,鄺男應允。沒想到鄺男帶著女童到加油站洗車,結果女童口內竟遭高壓噴槍灌入大量氣體,送醫不治後身亡。因案發過程太過離奇,事發後震驚社會。

▲噴槍導致女童死的母親委任律師黃子皓說明影像鑑定報告結果             。(圖/記者吳奕靖攝)

▲女童母親曾委任律師,說明影像鑑定報告結果 。(圖/記者吳奕靖攝)

女童母親主張,她長期飽受婦科疾病所苦,經多年治療才終於生下女童,頓失愛女後精神上的痛苦難以筆墨形容,並罹患重度重鬱症。另外,她本身工作經歷不俗,收入頗豐,因此對鄺男提出民事損害求償,包含鄧童將來應盡的撫養費367萬,以及精深撫慰金400萬元,兩項金額共計767萬餘元。

橋頭地院審理認為,按直系血親尊親屬受扶養之權利,應受不能維持生活之限制,而女童母親現為40歲,從事房仲業,目前仍持續工作中有穩定收入,認為她到65歲前仍可累積財產,難以認定之後無法維持生活,需人扶養。

而精神撫慰金部分,橋頭地院斟酌雙方的身分資力及被害人所受痛苦等,認為應以100萬元為適當,扣除先前鄧母已領取的犯罪被害人補償20萬元,得請求8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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