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再用「智力」挑學生了! 私校法初審通過送朝野協商

▲▼國中會考。(圖/教育部提供)

▲委員們認為私校不該藉由「考試」挑選學生。(圖/教育部提供)

記者許展溢/台北報導

私立中小學招生爆亂象,透過基本學力篩檢、變相辦理入學考試,或以各種科學營隊、多元智能成長營、數理語文菁英競賽為包裝進行招生,這讓教育部長潘文忠今(22日)說重話,完全扭曲國民教育本質,且蔚為奇觀。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針對此事,審查私立學校法,委員們共識不該透過「智力」來決定入學與否,最後保留送朝野協商。

立委提案指出,部分私校仍進行學力測驗、數理語文菁英競賽等各種名目包裝而進行招生,此舉相當於將升學壓力向下延伸,跟12年國教5大政策理念相扞格,且私立中小學非政府捐助設立,且未接受政府獎補助者,經報請學校主管機關備查後,於辦理諸多事項時,得不受私立學校法及相關法令之限制,管制密度似有過鬆之嫌。內容也提,為落實中小學正常教學、貫策國教有教無類理念,私校應「比照公立中小學」,由各縣市教育局處設計系統,統一線上登記、電腦抽籤及電腦常態編班等,並嚴加查察辦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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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林奕華認為,當然不贊成用考試,但也不應直接修法,教育部要謹慎外,要先跟各縣市政府了解沒拿政府補助的學校運作方式如何?才能夠精準修法。立委高虹安指出,法修下去動到現存教育現場,同樣認為教育部要先盤點有多少學校會受到衝擊?立委賴品妤說,修正重點是教育部態度,配套又是什麼?教育部應明確表態自己立場。

立委林宜瑾強調,私校很多入學方式用巧立名目、用智力篩選孩子,藉此提高知名度,但不符合國民教育精神。立委李德維舉例,台北市中正、大直國中都是滿額學校,政府給予公立選擇學生標準是用「戶籍」,私校也能比照戶籍排序,解決考試亂象?

部分立委提到,有些藝才、體育班部分,教育部強調,這些班級招生本來就有相關機制,私校也能成立,重點是一般班級用智力入學篩選,是眾人都一致不能認同。國教署署長彭富源也表示,一直以來「不要用考試入學」都是大家的共識。

最後私校法第39條保留送朝野協商、57條條文修正草案則通過。教育部次長蔡清華受訪表示,委員都有共識不該用考試、學科方式決定哪些學生優先入學,至於是否仿照公立學校採戶籍方式,問題是私校沒學區制,長久以來都用抽籤,確實如部分委員所建議,除用電腦抽籤方式外,會再思考、研擬有無其他方法。另外,蔡清華進一步說明,57條通過,則是私校日後若要招生,要先報地方主管機關,加強力道落實入學方式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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