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怨「超過晚上10點找檢察官會被罵!」 中檢:與事實不符

▲▼台中司法大廈包含台中地檢署與台中地方法院。(圖/記者李忠憲攝)

▲中檢針對議員轉述警察表示晚上十點後找檢察官會被罵,作出澄清。(圖/資料照)

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國民黨市議員張彥彤18日在台中市議會質詢時,談到近來暴力事件頻傳,有基層員警反映「超過晚上10點找檢察官會被罵!」對此台中地檢署19日發文表示,社會重大治安事件,警察有疑問或報請檢察官偵辦,都可透過行之有年的建置聯繫方式,直接連絡主任檢察官及襄閱主任檢察官,議員指控與事實不符。

國內暴力事件遍地開花,台中接連發生瑪莎拉蒂3煞重毆男大生、大甲群砸賓士、以及服飾店遭砸潑漆等案件。市議員張彥彤昨日在市議會質詢時說,暴力事件不只發生在台中,南部還直接拿槍,要檢討甚麼狀況能通知檢察官到場。他還說到,有基層員警反映,超過晚上10點找檢察官會被罵。檢方有值班制度,檢警應該好好討論合作機制。

▲▼中檢針對議員指稱員警抱怨晚上十點找檢察官會被罵,發文澄清。(圖/翻攝臉書)

台中地檢署今天下午針對議員說法發聲明澄清,認為內容與事實不符,聲明如下。

「本署內勤值班檢察官依檢察官與司法警察機關執行職務聯繫辦法規定,應處理值勤該日(上午8時至翌日上午8時)轄區各司法警察機關解送本署現行犯之訊問、法律上疑義之回應。目前實務,因每日由不同檢察官輪值內勤,且內勤檢察官經常於拘留室訊問現行犯,司法警察機關如有法律上疑義,多以「法律意見請示書」、「法律上疑義請示紀錄表」,傳真本署法警室聯繫窗口,轉由內勤檢察官批示後傳真回覆,並層報值週主任檢察官、襄閱主任檢察官妥處。

另對於社會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司法警察認有法律疑問或應立即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必要,本署重大專組主任檢察官、襄閱主任檢察官,均與轄內司法警察機關建有聯繫方式,得以即時處理。此制度長年以來運作順暢,並無窒礙難行之處,亦未有司法警察機關向本署反應該議員所述情事,媒體轉述議員所指「超過10點找檢察官會被罵」,並非事實,特予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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