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退基金炒股案外案 經理人自肥8千萬「第一操盤手」也遭移送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前統一投信基金經理人孫民承,原本是受託操盤勞工退休基金的經理人,卻涉嫌趁著接受指示操盤之際,自己超前佈署,涉嫌用親友帳戶買進遠百等特定股票,等勞退基金進場後脫手,套利約5千萬元;另外號稱「台股基金第一操盤手」的張繼聖也涉嫌類似手法,操盤統一投信2檔基金獲利3千萬元,2人涉特別背信罪,30日深夜一併遭移送台北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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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統一投信基金經理人孫民承涉嫌利用操盤勞退基金時,自己超前佈署買股獲利。(圖/記者劉昌松攝)

早在北檢2月間起訴前勞金局官員游迺文,利用勞退基金配合寶佳集團炒作遠百公司股票案時,辦案人員就發現,接受政府全權委託操盤基金的統一投信公司副總闕志昌為配合炒股,指示孫民承約訪遠百人員,然後就運用持續下單買進遠百,當時闕、孫都被依游的貪汙共犯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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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統一投信基金經理人張繼聖,有台股基金第一操盤手之稱。(圖/記者劉昌松攝)

案經檢調持續追查,加上金管會金檢局檢查發現,原來孫民承不僅僅只是配合炒股,還涉嫌在得知勞退基金鎖定遠百股票後,偷用親友帳戶買進,等著基金進場把遠百股價拉抬,再伺機出脫持股,坑殺勞退基金。

另名前統一投信基金經理人張繼聖,號稱台股基金第一操盤手,曾讓統一大滿貫基金在短中長期績效都奪冠,卻被查出,涉嫌利用操盤統一強漢、統一大滿貫基金的機會,用類似手法,提前在市場上購買特定股票,等著拋給投資人集資的基金,初步分析2名基金經理人犯行各自獨立,共計獲利約8千萬元,現在也都已經離職。

檢察官認為,孫、張2人未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及忠實義務,把自己個人利益放在勞退基金、投資人、公司利益之前,涉嫌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特別背信等罪嫌,30日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兵分15路搜索,並約談孫、張等11人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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