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滑板車過斑馬線 機車騎士撞上彈飛亡...車主被起訴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北市郭姓男子去年10月間騎乘電動滑板車行經北南港區昆陽街、市民大道路口過斑馬線,豈料王姓騎士從左邊高速與他發生嚴重撞擊,王男當場噴飛10公尺墜地重傷,因顱內出血隔日宣布不治。士林地檢署偵結,認定郭男騎乘滑板車闖紅燈為肇事主因,且馬路上也禁行滑板車,依過失致死罪嫌將他起訴。

起訴指出,騎乘電動滑板車郭男(36歲)去年10月25日6點21分,沿北市南港區昆陽街南往北方向人行道行駛到昆陽街與市民大道7段路口,卻與由西往東方向的王姓機車騎士(24歲)發生嚴重碰撞,造成雙方彈落摔在地,機車零件與滑板車也因撞擊力道猛烈散落一地。王男因顱內及胸腹腔內出血引起呼吸衰竭死亡,隔日7點24分宣告死亡。

▲南港區一騎士闖紅燈不甚撞上使用電動滑板車民眾,騎士當場身亡。(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南港區郭姓電動滑板車車主闖紅燈與王姓騎士發生嚴重碰撞,王男經搶救不治。(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偵查時郭男表示,當下見人行道號誌為綠燈,且過馬路時時速僅約2、3公里,並稱「騎過去只看見機車燈過來,但不知道哪個方向,其他就不知道。」

目擊者邱姓證人出庭表示,當時市民大道7段往南港車站方向號誌為綠燈轉黃轉,昆陽街南往北的燈號為紅燈,路口非常空曠,但騎士騎乘機車撞上郭男騎乘的滑板車後,機車殘骸就散落一地。

檢察官參酌證人、行車紀錄器畫面,及事故鑑定認郭男違反號誌管制且「動力運動休閒器材禁止於道路上行駛」是肇事主因;王姓騎士騎乘機車超速行駛,為肇事次因,依過失致死罪將郭男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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