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勤「海豚直升機」摔翻竟未上報 運安會認定:通報有瑕疵,將介入調查

▲▼海豚直升機墜小港機場。(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海豚直升機墜小港機場因被民眾目擊並拍下,事件因此曝光,但今爆出還有一架摔翻的直升機被未上報。(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記者賴文萱/台北報導

專責救災救難的空勤總隊驚爆隱匿飛安事故,今(21)日有媒體踢爆,空勤總隊在台北松山機場機棚內,藏著另一架受損的同款直升機,未依規定通報運安會,涉嫌隱匿飛安事故。對此,運安會主委楊宏智認為,通報過程確實有瑕疵,已派調查官深入了解整個過程,沒有被揭露出來的部分,還是會讓他還原。

《鏡週刊》報導,本月7日,一架編號NA-103的海豚直升機,在進行垂直起降訓練時突然摔落,側翻在高雄小港機場的航道上,因被民眾目擊並拍下,事件因此曝光,也依規定通報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運安會)接受調查。不過,事實上,空勤總隊在台北松山機場機棚內,還藏著一架編號NA-109的受損直升機,這架直升機當時摔落地點在桃園八德,沒被民眾拍到,空勤總隊因此未依規定通報運安會,涉嫌隱匿飛安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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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架直升機是在去年6月28日發生重落地事故,但沒有呼叫塔台,也沒有按警鈴通知消防班,因此並未留下任何記錄。

▲▼運安會主委楊宏智。(圖/記者李宜秦攝)

▲運安會主委楊宏智。(圖/記者李宜秦攝)

運安會主委楊宏智上午被問及此事表示,這案子空勤總隊是回報確實有重落地,但因為重要機械損壞的部分並沒有落在需要運安會介入調查的範圍。但他強調,在這樣狀態下,不應該是由空勤自行判斷,「縱然他們自己判斷沒有,但不代表沒有,這要由運安會做最後判斷」,認定通報過程有瑕疵。

針對此案,楊宏智表示,運安會不會因為單方面的說法就停止調查,也已即時要求空勤總隊類似情況不得再發生,現在已派調查官深入了解整個過程,會做一個工作紀錄回報,強調沒有被揭露出來的部分,會讓他還原。

他也強調,究竟是通報是瑕疵還是有重要事情沒被揭露?若是後者的話,會啟動行政處分。

▲▼海豚直升機。(圖/翻攝自「內政部空勤總隊」官網)

▲海豚直升機。(圖/翻攝自「內政部空勤總隊」官網)

空勤總隊聲明:

今(21)日有週刊報導,稱空勤疑似隱匿飛安事件,對此,空勤總隊嚴正駁斥,報導與事實不符,當時直升機訓練時落地偏重,外觀無明顯損傷,並順利返航,事後詳細檢查始發現損傷,停飛維修,一切依規定辦理,依規定也無需通報運安會,週刊報導與事實嚴重不符。

空勤總隊指出,NA109直升機在去(108)年6月28日於桃園八德舊機場實施訓練時,落地偏重,當時由機工長下機檢查,飛機外觀並未發現損壞,無異狀,並飛航返回松山機場駐地。

返回駐地後,實施飛行後360度檢查,始發現尾旋翼涵道內側有長約15公分,寬1公分刮痕,即回報總隊,由總隊長下令該機停飛,並回報內政部及請原廠人員實施評估飛機實損,以保障飛行安全。

空勤總隊指出,依據民用航空器及公務航空器重大飛航事故調查作業處理規則第5條規定,航空器實質損壞或充分理由認為該航空器遭受實質損壞,航空器所有人空勤總隊才需通報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NA109直升機經檢查飛機外觀狀況並未發現損壞無異狀,所以無需通報,後續則依據空勤總隊飛地安事件處理手冊辦理,一切符合規定。

經原廠空巴公司勘估該機實際損傷,主結構經檢查無損傷,僅需維修尾旋翼涵道等,經費估約新臺幣900萬元。

空勤總隊強調,總隊長井延淵任職航空部隊期間治軍嚴謹,尤重飛地安全及紀律,本案機長事後隨即遭解除AS-365 N3檢定機師及飛航教師資格,108年考績評列乙等,行政懲處則依飛機鑑定結果再議。且總隊長到職後鑑於陸續發生飛安事故,飛安組績效不彰,遂調整飛安組長職務,並加強要求各項飛地安全作為,以確保飛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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