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夫勒斃長榮空姐妻 地院「無前科、坦承犯罪」兩理由判15年

▲桃園市詹姓男子狠心勒斃空姐妻案,地院上午宣判詹男殺人罪嫌判刑15年。(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桃園市詹姓男子狠心勒斃空姐妻案,地院上午宣判詹男殺人罪嫌判刑15年。(資料照/記者沈繼昌翻攝)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詹姓男子今年初不滿在長榮航空擔任副事務長簡姓妻子欲離婚,兩人爭吵後詹徒手勒斃簡妻,事後伴屍3小時才打電話給友人「幫我處理後事」,警方趕抵現場逮捕詹到案;桃園地院19日上午依殺人罪判處15年有期徒刑,審判長向簡女家屬解釋,地院合議庭討論後以詹坦承犯罪、深具悔意與沒有前科等理由,判處有期徒刑最高刑期15年,家屬可依法請檢察官申請上訴;家屬聽判後拒絕受訪,但透露一定會上訴。

據檢方起訴書指出,55歲的詹姓男子原本經營眼鏡行,但因生意不好而歇業,後來常借酒澆愁,簡妻規勸時甚至被惡言相向,簡女後來與詹約法三章,還以白紙黑字要他不可言語動作脅迫、飲酒過量等,若詹不能做到雙方就無條件離婚。

今年1月6日下午,詹酒後因離婚問題又與簡妻大吵一頓,詹情緒失控以左手臂扣住妻子勒住導致簡妻窒息死亡,事後還打給友人「幫我處理後事」,警方到場時見詹手持牛排刀割傷左手腕揚言要自殺,詹在偵訊時辯稱一度想與老婆共赴黃泉,檢方不採信仍依殺人罪嫌提起公訴。

▲桃園市詹姓男子狠心勒斃空姐妻案,地院上午宣判15年有期徒刑,空姐家屬表示會上訴。(圖/記者沈繼昌攝)

▲桃園市詹姓男子狠心勒斃空姐妻案,地院上午宣判15年有期徒刑,空姐家屬表示會上訴。(圖/記者沈繼昌攝)

地院於7月31日開庭時,簡女家屬痛斥:「一個好好人的就這樣走了,至今無法原諒,詹始終沒有悔意,他們夫妻雖有金錢糾紛,但錢再賺就有了,詹不管再怎麼懺悔也挽回不了一條生命」,盼地院判處適當刑責。

簡女家屬今天聽判,審判長向家屬解釋,殺人罪依法有三種結果,分別為死刑、無期徒刑與有期徒刑,合議庭審酌詹男坦承犯行、深具悔意、又沒有前科,雖未與家屬達成和解,但合議庭認無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程度,綜合考量一切情狀後,以有期徒刑上限最高15年量刑,家屬身受痛苦我們知道,也感同身受,如家屬難以接受可依法請檢察官上訴,簡女家屬點頭表示一定會上訴,步出法庭時,對媒體詢問是否接受地院判決結果,家屬直搖頭未多作說明隨即快步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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