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妻外遇...離婚遭小王「騙走600萬」!逼前夫向同事告發姦情

▲男子搞外遇。(示意圖/CFP)

▲人妻交網友陷入熱戀,離婚後才發現被騙了。(圖/示意圖/CFP)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朱姓人妻日前背著警察老公上網交友,認識了長相斯文的張姓男子,大談婚外情,她陷入熱戀,竟把家中600多萬積蓄都借給小王投資,還跟警察老公離婚。沒想到一個月後才發現張男根本就有女友,氣得告詐欺,並要求警察前夫在同事面前,對自己和張男提告妨害家庭,但事後這名員警撤告,檢方不起訴處分。

朱女年近40,與深愛她的警察老公過著幸福家庭生活,有兩個小孩,但卻略顯乏味,因此她用透過「愛情公寓」網站看看外面的世界,於2017年7月認識了張男,墜入愛河。之後只要有機會,就和張男偷情,足跡遍布大台北地區的旅館、張男住處,甚至台中高鐵站附近汽車旅館、南投埔里旅館都能談情說愛。

被愛情蒙蔽的朱女認為張男才是真愛,並借了對方600多萬進行投資,最後她向丈夫坦承這段婚外情,要求離婚,警察老公雖然不願意,卻還是答應了,兩人於2017年12月7日簽字離婚。結果不到一個月後,朱女發現讓她深陷的「真愛」其實早有同居20年的女友,她被騙了感情還被騙錢,人財兩失。

朱女怒告張男詐欺,還故意到警察前夫好友任職的派出所報案,要前夫和她一起控告自己與張男的姦情,老實的前夫竟也答應這個荒謬要求。筆錄過程中皆由朱女主導,她在前夫面前曝光與張男鹹濕LINE對話訊息,坦承過去還有婚姻狀態時,就與張男發生了7次的性關係,另外還控訴張男騙說要娶她,才讓她心動離開了原本的家庭,又借對方600多萬。

檢察官在雙方的LINE訊息中發現,張男曾告訴朱女「我不要用你的錢!我不要求你任何東西」,而朱女也曾說過「其實我也沒想過要你還我」、「我真的被你下符了!都決定分手還在擔心你要怎麼把錢補回去」等語。而朱女的前夫到案後也未表示任何意見,一切依前妻說了算,最後他也說,從來沒有想要告前妻,想要撤回告訴。

由於警察前夫表明了要對朱女撤告,依照《刑事訴訟法》告訴不可分的原則,撤告效力及於張男,檢察官也只能對兩人做出不起訴處分,另外張男被控詐欺的部分,檢察官認為屬民事糾紛,也一併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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