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新情殺案定讞 男大生5年不斷纏戀學妹判刑6年須入獄

▲▼▲世新情殺案,張姓助教制止陳生,等到對方情緒穩定才聯絡教官。(圖/翻攝自臉書)

 ▲世新情殺案,陳男行兇後遭制止,今遭判刑定讞。(圖/翻攝自臉書)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世新大學英文系陳姓大三男學生纏戀石姓學妹5年不成,2年前竟持水果刀在校園砍殺學妹3刀,震驚社會。陳男行兇後遭捕,雖不斷辯稱自己具有精神障礙,但仍被檢方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一審將陳男判刑5年6月,二審改加重判刑6年。案經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8日駁回上訴定讞。

本案發生於2016年12月11日上午10時,陳男尾隨被害人石女到教室後,再叫她出來談判,石女走到教室外走廊,質問陳男到底要幹什麼?2人一言不合,陳男突然拿出還沒出鞘的水果刀,石女見狀立即跑回教室,大喊「老師救我!」。陳男快跑追上,將石女的頭壓制在課桌上,拿刀朝她的頭、臉、頸部劃3刀,造成1到3公分的3處傷口。陳男隨即遭到制伏,移送法辦。至於石女經送醫包紮後沒有大礙。

陳男被捕後否認具有殺人意圖,表示因石女不理他,才追過去拿刀劃傷她,不小心劃到她的頭、頸部,「其實我不想傷害學妹」,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但檢警調查,發現2人從石女高一時,就在捷運上搭訕認識,之後陳男就常約石女出去,希望進一步交往,但都遭石女拒絕。

此外,陳男原本就讀德明財經科技大學應用外語系,還為了石女降轉到世新。石女受不了不斷跟蹤騷擾,甚至連通識課程都選同一堂,她曾在臉書上抱怨,「不要再跟蹤」 、「現在只要我想都能隨時提告報案…你要的最後一次機會」。陳男不滿,才會犯案。檢方依照殺人未遂罪嫌將他提起公訴。

案經法院審理,陳男的律師主張他患有有亞斯伯格症,長期就醫,聲請對陳男精神鑑定,但法院均未准許,只傳喚陳男的主治醫師,證明陳男是亞斯伯格症確診。另外法院也建議雙方和解,陳男方面願給付60萬元,但石女方面則要求100萬元,和解破局。一審法院將陳男判刑5年6月,上訴二審後,高院改判6年。全案再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8日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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