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在乎妳配偶欄是否空白」 男師與妻分居20年想離婚踢鐵板

▲1名男教師和妻子分居超過20年,向法院訴請離婚,台南高分院法官審理後認為男教師與其他女子往來密切,影響家庭生活和諧,才是婚姻破裂的主因,駁回離婚請求。(圖/記者林悅攝)

▲1名男教師和妻子分居超過20年,向法院訴請離婚,台南高分院法官審理後認為男教師與其他女子往來密切,影響家庭生活和諧,才是婚姻破裂的主因,駁回離婚請求。(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1名男教師和妻子分居超過20年,向法院訴請離婚,台南高分院法官審理後認為,男教師與其他女子往來密切,影響家庭生活和諧,才是婚姻破裂的主因,駁回離婚請求,全案定案。

男教師主張和妻子在1989年結婚,婚後育有2名子女,原本同住於澎湖,約於4年後,為照顧父母,男教師調回嘉義任職,其妻雖曾回嘉義小住,不久就不願再回嘉義定居,男教師則按時寄生活費及學費,自此夫妻分居逾20多年,關係形同陌路,而訴請離婚。

男教師之妻說先生調至嘉義任職時,她還在澎湖縣工作,子女當時都很年幼,先生在嘉義縣山上住處交通不方便、路況不安全,缺乏醫療資源,無法攜子女住處長住,分居有正當理由;婚姻裂痕是2003年,先生疑有第三者,先生不顧家人及她苦勸,反惡言相向,甚至曾將她棄置山區道路後就未再回澎湖探視,停止給付家庭生活費。

男教師寫給妻子的信中內容有寫:「妳身旁之人皆已習慣了妳是孤獨的,有誰會在乎妳配偶欄是否空白」。法官調查兩造所言及相關證物、證詞後認為,男教師與其他女子往來密切,影響家庭生活和諧,男教師對於婚外情似有二心,男教師的言行對於婚姻維繫自有影響,才是婚姻破裂主因,應歸咎於男教師,駁回其離婚所請,不得訴請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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